河海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
專業(yè)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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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學研究生招生]
[河海大學研究生分數(shù)線[201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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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建議各位準備考河海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學準備一些基本的歷年考研真題、研究生學姐學長的筆記、考研經(jīng)驗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經(jīng)驗頻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眾號、考研派APP等產品平臺,里面有不少研究生會免費解答你的考研問題,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河海大學法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細則
為高質量完成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jù)《河海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特制定法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細則。一、復試專業(yè)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經(jīng)濟法學、國際法學、法律碩士
二、復試內容
1.外語聽力
2.筆試考核內容:
(1)對法學專業(yè)知識、理論的掌握程度,包括對法學一般理論和各主要部門法學的掌握程度,以及對所報考二級學科專業(yè)理論的掌握程度;
(2)對所報考二級學科的認知程度;
(3)外語口語能力;
(4)創(chuàng)新精神,思維能力、反應能力和表達能力,綜合素質等。
三、外語口語測試及面試基本程序
1.外語口語測試(單獨進行,5~10分鐘);
2.考生陳述個人情況(包括自然情況、學歷、專業(yè)、畢業(yè)學?;蚬ぷ鲉挝?、個人特長等,不超過5分鐘);
3.考生抽取題簽,回答有關問題(不超過20分鐘)。
四、賦分標準及成績排序
1.賦分標準
(1)外語聽力(成績滿分:50分)
(2)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3)同等學力加試(每一科目成績滿分:100分)
(4)外語口語測試及面試(成績滿分:250分)
①對法學專業(yè)知識、理論的掌握程度(75分);
②對所報考二級學科的認知程度(65分);
③外語口語能力(50分,口語表達20分,專業(yè)英語30分);
④創(chuàng)新精神、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60分)。
2.成績排序
(1)考生的復試成績由外語聽力、筆試、外語口語測試及面試成績簡單相加而成;
(2)根據(jù)考生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按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進行總成績排序;
(3)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參加排序。
五、資格審核
根據(jù)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復試前應對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主要內容:
(1)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必須交學生證、身份證、教務部門出具的學習成績單;
(2)往屆本科畢業(yè)生(含自考本科生和網(wǎng)絡教育本科生)必須交驗本科畢業(yè)證(落款日期截止2013年11月4日有效)、身份證;
(3)同等學力考生必須交驗大專畢業(yè)證(或成人應屆本科學生證或本科結業(yè)證)、身份證。其中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須滿2年(2012年9月1日前畢業(yè));
(4)對單獨考試考生還要審核考生的工作年限要求。對考生學歷證書原件有疑問的要及時向考生畢業(yè)學校調查或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n)查證。凡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六、提交書面材料
為使專家小組進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況,希望考生于復試報到時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所在單位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2.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
3.獲獎證明復印件;
4.成果原件或復印件(如已發(fā)表的論文、獲得獎勵的社會實踐報告等);
5.考生認為有助于專家小組了解其個人情況的其它材料。
七、復試工作程序
1.復試通知
復試通知由研究生院直接進行。
2.學院報到、繳納復試費、體檢費、資格審核,收取書面材料及發(fā)確認身份的體檢表(請考生自帶兩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時間:3月29日上午9:00-11:00。
地點:法學院507。
3.外語聽力測試、專業(yè)課筆試
時間:聽力測試,3月29日 18:00-18:20
專業(yè)課筆試,3月29日 18:30-20:30。
地點:聞天館511(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yè)、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業(yè))
聞天館513(民商法學、經(jīng)濟法學、國際法學、法律碩士)
方式:外語聽力測試的方式為現(xiàn)場聽取錄音答題,考生不需要準備耳機等聽力設備。
4.外語口語測試及面試(具體流程見學院當天通知)
時間:3月31日上午8:30開始口語測試,9:00開始面試。
地點:① 口語測試:法學院502
② 面試:
第一組:法學院六樓會議室【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國際法學、法律碩士(柴駿、孫琪、吳靜、胡婷)】。
第二組:法學院私法教研室507【民商法學、經(jīng)濟法學、法律碩士(方飛、顧宏燕、史子晉)】。
第三組:法學院公法教研室504(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5.同等學力加試
時間:4月1日8:30-11:30,4月1日14:00-17:00。
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參加加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初試準考證。
6.公布一志愿建議錄取名單。
時間:4月3日左右。
由研究生院負責,考生及時登陸研究生院網(wǎng)站查詢。
八、其他
本復試細則未盡事宜,詳見《河海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九、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張老師
聯(lián)系方式:025-83787292
河海大學法學院接收2019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復試細則及時間安排
河海大學法學院接收2019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復試細則及時間安排
根據(jù)《關于做好2019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8〕43號)文件精神及學校工作會議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2019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復試細則及時間安排。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擇優(yōu)錄取綜合素質高、科研能力強的優(yōu)秀畢業(yè)生,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申請學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創(chuàng)新能力以及實踐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復試工作組織
為做好推免生復試工作,我院特成立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協(xié)調全院的推免生復試工作,對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jiān)督,保證復試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三、復試要求
1、參加我院復試的學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海大學2019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申請表》(預報名系統(tǒng)打?。┰?br /> (2)大學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須加蓋學校教務處或院系公章(校內考生不需再提供);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學生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4)外語水平證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計算機水平證明,原件備查;
(5)公開發(fā)表的學術性論文、專利、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學術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信,原件備查;
(6)參與社會工作、志愿服務等活動的證明材料。
請將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經(jīng)提交,恕不退還。
2、申請學生所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如查出有不符事實的信息,取消其復試資格,并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考核內容及復試方式
1、按照學校相關文件精神,考核方式為考察與面試結合,包括外語測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主要考核學生的外語水平、學術能力與綜合素質。
(1)外語聽力和口語表達程度(25分);
(2)學術能力:
① 對法學專業(yè)知識、理論的掌握程度,包括對法學一般理論和各主要部門法學的掌握程度(20分)
② 對所報考二級學科的認知程度(15分);
③ 創(chuàng)新精神,思維能力、反應能力和表達能力(20分);
(3) 綜合素質:重點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健康、社會活動、誠信以及專業(yè)契合度等方面。(20分)
2、復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其中外語水平占25%(X),學術能力占55%(Y),綜合素質占20%(Z)。其中思想政治不合格采取一票否決。
河海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聯(lián)系方式
河海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聯(lián)系方式地 址:江蘇省南京市佛城西路8號
郵編:211100
聯(lián)系人: 張老師
聯(lián)系方式:025-83787292
河海大學法學院師資力量
法學院現(xiàn)有教職工46人。其中,專任教師40人,教授8人,副教授19人,獲得博士學位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90%,博士生導師3人。
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經(jīng)濟法學、國際法學、法學理論等二級學科的學術帶頭人在江蘇省法學界乃至全國法學界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很好地引領和帶動了法學院的科學研究和學科發(fā)展。中青年骨干教師是法學院師資隊伍的主要力量,他們多數(shù)畢業(yè)于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吉林大學、南京大學等國內知名高校的法學博士,并在近年來的教學科研中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經(jīng)濟法學、國際法學、法學理論等二級學科的學術帶頭人在江蘇省法學界乃至全國法學界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很好地引領和帶動了法學院的科學研究和學科發(fā)展。中青年骨干教師是法學院師資隊伍的主要力量,他們多數(shù)畢業(yè)于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吉林大學、南京大學等國內知名高校的法學博士,并在近年來的教學科研中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河海大學法學院簡介
河海大學的法學教育始于1988年。河海大學法學教育的組織機構歷經(jīng)河海大學社會科學系法學教研室(1988年)、河海大學人文學院法律系(1995年)、河海大學法律系(2003年)、河海大學法學院(2006年)等發(fā)展階段。河海大學法學院成立迄今,通過舉辦學術會議、承擔基金項目、出版學術著作、發(fā)表學術論文、參與社會服務等多層次、多領域的活動,在隊伍建設、人才培養(yǎng)、學科發(fā)展、科學研究等領域取得了顯著成績。法學院擁有較為完整并頗具特色的學科體系。設有法學本科專業(yè)和法學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點,并已在法學理論、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經(jīng)濟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六個二級學科招收碩士研究生,分別在社會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博士點招收法社會學、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法學院擁有健全的基層教學和學術組織,設有一個基層教學組織:法學系;五個基層學術組織:理論法學研究所、憲法與行政法研究所(公用事業(yè)法研究中心)、民商法研究所、環(huán)境資源法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一個法學實踐中心。同時,河海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水利政策法制研究與培訓中心(水利部發(fā)展研究中心與河海大學共建)掛靠法學院管理。
法學院年輕而又充滿活力,是一個團結、奮進的集體。法學院現(xiàn)有職工42人。其中,專任教師36人,教授8人,副教授19人,獲得博士學位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6%,博士生導師3人。
在法學教育中,法學院一貫致力于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常規(guī)開展“模擬法庭”、專業(yè)社會實踐、“學術沙龍”等活動,并通過河海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為學生提供常規(guī)性的鍛煉法律實務操作技能、服務社會大眾的平臺。位于江寧校區(qū)的法學院資料室,也為本科生及研究生查閱專業(yè)文獻提供了必要補充。
近年來,法學院教師先后承擔了多項國家級、部省級社科基金項目,尤其是承擔了多項水利部政策研究類課題及各大流域機構委托的研究課題,為我國水利法治建設提供了全方位的理論支撐。
在廣大教師的共同努力下,法學院教師在商法、公用事業(yè)法、國際河流法等領域已經(jīng)取得了一系列有一定顯示度和影響力的學術成果,出版了《河海大學法學文庫》及一大批有廣泛學術影響力的高水平學術專著和教材,并在各類學術期刊發(fā)表論文數(shù)百篇,尤其在《中國法學》、《法學評論》、《法商研究》、《現(xiàn)代法學》、《法律科學》、《法學》、《行政法學研究》、《法學雜志》、《江海學刊》、《江蘇社會科學》、《南京社會科學》等法學主流期刊及學校認定的權威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數(shù)十篇,其中不少論文被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因科研成果豐碩,法學院學術團隊已獲得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等多項省部級獎勵。
法學院高度重視與校外法學界及法律實務部門的交流與合作,舉辦各類學術交流活動。法學院教師還積極服務于社會,多名教師擔任了江蘇省、南京市兩級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咨詢組咨詢員、江蘇省中高級干部學法講師團成員、南京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法學專家咨詢組成員、南京市政府法制法律咨詢委員會成員、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業(yè)研究小組特邀成員、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等職務。
2018年河海大學法學院考研復試分數(shù)線
序號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類別 | 單科(滿分=100) | 單科(滿分>100) | 總分 | ||
1 | 030101 | 法學理論 | 42 | 63 | 325 | |||
2 | 030103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42 | 63 | 350 | |||
3 | 030105 | 民商法學 | 42 | 63 | 335 | |||
4 | 030107 | 經(jīng)濟法學 | 42 | 63 | 340 | |||
5 | 030108 |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 42 | 63 | 330 | |||
6 | 030109 | 國際法學 | 42 | 63 | 315 | |||
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少數(shù)民族骨干人才計劃 | 30 | 45 | 245 | |||||
單考計劃 | 理工科 | 25 | 25 | 220 | ||||
其他 | 45 | 50 | 270 |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 全國統(tǒng)考 | 245 | ||||||
管理類聯(lián)考 | 165 |
2018年河海大學法學院考研復試分數(shù)線
法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成績基本要求:序號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類別 | 單科(滿分=100) | 單科(滿分>100) | 總分 | ||
1 | 030101 | 法學理論 | 42 | 63 | 325 | |||
2 | 030103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42 | 63 | 350 | |||
3 | 030105 | 民商法學 | 42 | 63 | 335 | |||
4 | 030107 | 經(jīng)濟法學 | 42 | 63 | 340 | |||
5 | 030108 |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 42 | 63 | 330 | |||
6 | 030109 | 國際法學 | 42 | 63 | 315 | |||
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少數(shù)民族骨干人才計劃 | 30 | 45 | 245 | |||||
單考計劃 | 理工科 | 25 | 25 | 220 | ||||
其他 | 45 | 50 | 270 |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 全國統(tǒng)考 | 245 | ||||||
管理類聯(lián)考 | 165 |
備注:
1、各院(系)同一專業(yè)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考生進入復試成績基本要求一致;
2、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的考生:①報考地處二區(qū)招生單位,且畢業(yè)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就業(yè)的少數(shù)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yǎng)的少數(shù)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最低要求為合格。
河海大學法學院考研調劑計劃
學院 | 類別 | 調劑計劃 | 包含專業(yè) |
法學院 | 學術型 | 8 | 經(jīng)濟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 |
專業(yè)學位 | 8 | 法律碩士(法學) |
2016年河海大學法學院考研復試安排
2016年河海大學法學院考研復試細則及安排為高質量完成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jù)《河海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特制定法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細則。
一、復試專業(yè)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經(jīng)濟法學、國際法學、法律碩士
二、復試內容
1.外語聽力
2.筆試
筆試的考試科目及指定參考書。
3.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加試的考試科目及指定參考書見下表。
4.外語口語測試及面試
考核內容:
?。?)外語口語能力;
?。?)對法學專業(yè)知識、理論的掌握程度,包括對法學一般理論和各主要部門法學的掌握程度,以及對所報考二級學科專業(yè)理論的掌握程度、認知程度;
?。?)綜合素質考察,包括創(chuàng)新精神,科研能力、思維能力、表達能力,學業(yè)、業(yè)績情況等。
三、外語口語測試及面試基本程序
1.外語口語測試(單獨進行,5~10分鐘);
2.考生陳述個人情況(包括自然情況、學歷、專業(yè)、畢業(yè)學?;蚬ぷ鲉挝?、個人特長等,不超過5分鐘);
3.考生抽取題簽,回答有關問題(不超過20分鐘)。
四、賦分標準及復試成績使用
1.賦分標準
?。?)外語聽力(成績滿分:50分)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3)同等學力加試(每一科目成績滿分:100分)
?。?)外語口語測試及面試(成績滿分:250分)
?、偻庹Z口語能力(50分,公共外語25分,專業(yè)外語25分);
?、趯Ψ▽W專業(yè)知識、理論的掌握程度(70分);
③對所報考二級學科的掌握程度、認知程度(60分);
?、芫C合素質考察(70分)。
2.復試成績使用
?。?)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筆試成績不合格、外語聽力成績不合格、面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均視同復試成績不合格。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xiàn)突出者,由院(系)復試工作小組提交說明材料經(jīng)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
?。?)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參加排序。
五、資格審核
根據(jù)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復試前應對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主要內容:
(1)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必須交驗學生證、身份證、教務部門出具的學習成績單;
?。?)往屆本科畢業(yè)生必須交驗本科畢業(yè)證、身份證;自考本科生和網(wǎng)絡教育本科生交驗畢業(yè)證書或相關證明;
(3)同等學力考生必須交驗大專畢業(yè)證(或成人應屆本科學生證或本科結業(yè)證)、身份證。其中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須滿2年(2014年9月1日前畢業(yè));
?。?)其他考生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獲國、境外證書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六、提交書面材料
為使專家小組進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況,希望考生于復試報到時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所在單位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2.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
3.獲獎證明復印件;
4.成果原件或復印件(如已發(fā)表的論文、獲得獎勵的社會實踐報告等);
5.考生認為有助于專家小組了解其個人情況的其它材料。
請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
七、復試工作程序
1.復試通知
復試通知由研究生院直接進行。
2.學院報到、繳納復試費、體檢費、資格審核,收取書面材料及發(fā)確認身份的體檢表(請考生自帶兩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時間:3月21日上午9:30-11:30。
地點:法學院507。
3.外語聽力測試、專業(yè)課筆試
時間:3月21日18:00-18:20聽力測試;
3月21日18:30-20:30專業(yè)課筆試。
地點:聞天館306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法律碩士(含法本、非法本)
聞天館310民商法學、經(jīng)濟法學、國際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方式:外語聽力測試的方式為現(xiàn)場聽取錄音答題,考生不需要準備耳機等聽力設備。
4.外語口語測試及面試(具體流程見學院當天通知)
時間:3月22日上午8:30開始口語測試,9:00開始面試。
地點:①口語測試:法學院502
②面試:
第一組:法學院六樓會議室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法律碩士(法本)
第二組:法學院私法教研室507
民商法學、經(jīng)濟法學、國際法學、法律碩士(非法本)
5.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定于3月23日進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參加加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初試準考證。
6.公布一志愿建議錄取名單。
時間:3月24日左右。
由研究生院負責,考生及時登陸研究生院網(wǎng)站查詢。
八、其他
本復試細則未盡事宜,詳見《河海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九、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張老師
聯(lián)系方式:025-8378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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