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財經(jīng)大學民商法學考研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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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財經(jīng)大學
但是,讓很多同學都比較糾結的是,要不要在備考過程中報一個輔導班?應該選擇什么樣的輔導機構呢?針對這些問題,考研派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兩條建議:
1. 考研是一項幾百萬人長跑,最終只有少部分可以到達終點的運動,我們不能選擇本科院校、不能選擇好的導師授課、不能讓自己聰明到看一遍就會,那么,就需要利用一切該利用的資源,在起跑階段,就超越很多人。
2. 考研輔導班和考研培訓班也并非救世主,同學們在選擇輔導班的時候,授課導師一定要是報考院校對應專業(yè)比較優(yōu)秀的研究生,或者名師。自己也要足夠努力,才能考上理想的學校。
關于山東財經(jīng)大學民商法學考研輔培訓班,目前包括考研機構開設的輔導班以及考研學校自行開設的輔導班。2007年前有很多學校的研究生錄取考試,學校會開辦一些考研專業(yè)課的輔導班,并有輔導班,這些輔導輔導非常好,因為都是參與出題或改卷老師們開的課,但后來國家不在允許研究生招生單位做任何相關的培訓輔導,所以專業(yè)課考研輔導基本不在會更新,當然一些全國統(tǒng)考的科目還是會有些考研輔導機構會開設一些考研輔導班的培訓課程,比如西醫(yī)綜合等等。 目前我國的山東財經(jīng)大學民商法學考研培訓以考研機構為主,時間上包括長期和短期,形式上有大班授課、小班授課以及一對一授課等不同形式,公共課和專業(yè)課均有課程(專業(yè)課限于熱門專業(yè)),考生可以根據(jù)自己的不同需要進行選擇上不上輔導班以及選擇輔導班的何種方式。
2021山東財經(jīng)大學民商法學030105考研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yè)信息
- 所屬院校:山東財經(jīng)大學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屬學院:法學院
-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3]法學
-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01]法學
專業(yè)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 (00)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 |
招生人數(shù): | 6 | |
考試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711)法學綜合一(法理學、民法學) ④(803)法學綜合二(刑法學、經(jīng)濟法學) |
|
備 注: |
山東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學科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
學科門類:法學一級學科:法學
民商法學學科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
(二級學科代碼:030105 法學院)
一、培養(yǎng)目標
本學科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學科基礎理論扎實,善于運用民法和商法的理論和方法分析、研究和解決理論和現(xiàn)實問題,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法律教學和法律實務能力的的高層次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治學嚴謹,積極為我國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服務。
(二)具備完整、系統(tǒng)、扎實的法學專業(yè)知識和理論體系,掌握民商事法律適用的方法,熟悉我國民商法學科國內(nèi)外研究的歷史、現(xiàn)狀與發(fā)展趨勢,了解我國民商事立法體系、民商事審判及相關的訴訟、仲載實務,對社會生活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和熱點實務問題有獨到的認識和理解,能夠獨立承擔民商法理論研究和教學,能夠勝任立法、執(zhí)法、司法等法律實務性工作,能夠從事較高層次的社會法律服務工作。
(三)較為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能閱讀本專業(yè)的外文資料,具有一定的寫譯能力和基本的聽、說能力;能熟練運用計算機等現(xiàn)代辦公和研究工具。
(四)具有健康的體魄和心理素質(zhì)以及良好的人文素養(yǎng)和法律職業(yè)修養(yǎng)。
三、研究方向
1.民法學:扎實掌握民法學基本理論和方法,熟知物權、合同、人格權、侵權責任、繼承等民事法律制度,具有和民事程序法交叉的視野,加強民法理論與司法實踐的結合研究。
2.商法學:扎實掌握商法學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熟知公司法、證券法、破產(chǎn)法、保險法、票據(jù)法等法律制度,具有和民事程序法交叉的視野,加強商法理論與司法實踐的結合研究。
四、學習年限
民商法學學科碩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第1、2學年用于課程學習、調(diào)研實習,第3學年用于撰寫學位論文及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五、課程設置與應修總學分
課程設置按照課程內(nèi)容分為學位公共課、學科基礎課、專業(yè)課和選修課。
本學科碩士研究生須累計修滿36學分,其中課程(包括必修課、選修課)學習34學分,實踐環(huán)節(jié)1學分,學術講座1學分。
(一)課程學習
1.必修課。包括學位公共課、學科基礎課和學位專業(yè)課。
(1)學位公共課:包括政治理論課和外國語課程。(共計4門,7學分)
政治理論課程(2門,3學分),其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2學分,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1學分。
外國語課程包括公共外語課和專業(yè)外語課。(共計2門,4學分)其中公共外語課程2學分,實施應用型通識教育(如財經(jīng)外語、商務外語等);專業(yè)外語課2學分,實施學術研究教育(如外文專業(yè)文獻選讀、學術論文撰寫、國際學術會議模擬等)。課程組由公共外語教學部和專業(yè)教師共同組成。碩士研究生入學前兩年取得CET六級550分、TOFLE 90分、GRE300分、GMAT660分、IELTS6.5分、WSK(PETS-5)成績合格、全國高校英語專業(yè)四級或八級考試(TEM-4/8)成績合格及其他類似級別成績者,經(jīng)過申請可以免于修讀公共外語課程。
(2)學科基礎課 (共計3門,9學分)
包括法學原理、民事法學原理和刑事法學原理3門課程,每門3學分,共計9學分。
(3)學位專業(yè)課(共計3門,6學分)
包括債法專題、商法學專題、民事訴訟法學原理3門課程,每門2學分,共計6學分。
2.選修課(至少選修6門課程,至少修滿12學分)
包括證據(jù)法專題、物權法專題、侵權責任法專題、律師與仲裁專題、知識產(chǎn)權法專題、比較民事法專題、市場規(guī)制法研究、社會調(diào)查研究方法8門課程,每門2學分。
3.補修課(不計學分)
碩士研究生入學前為??粕虮究飘厴I(yè)專業(yè)與所學碩士專業(yè)不屬于同一學科門類的,還應在完成總學分的基礎上,補修法理學和中國法制史2門本科課程。補修課程的學分不計入總學分,應在第一學年內(nèi)全部完成。
4.實踐環(huán)節(jié)(1學分)
包括教學實踐和社會實踐,考核合格計1學分。
5.學術講座(1學分)
包括研究生專題綜述、校內(nèi)外專家學者的學術報告及講座等,共不少于8次,計1學分。
(二)授課與選課要求
必修課和選修課在36課時(含)以內(nèi)的,可實行小學期授課,以壓縮授課周期。鼓勵吸引外籍教師參與國際化教學,注入更多國際化元素,提倡全英文授課。
選修課一是研究方法類課程設為選修課,并要求碩士研究生優(yōu)先選擇;二是民商方向與民訴方向打通,研究生根據(jù)研究方向進行選擇,促進專業(yè)之間的融合交叉研究。
六、課程考核及成績評定
1.考核形式。碩士研究生的課程考核實行分階段考核與期末考試(考查)相結合的方式。分階段考核采用案例分析、模擬實訓、課堂隨機測驗、課程論文、研究報告、調(diào)查報告、讀書報告等形式,每一階段都通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錄入成績,并保留原始資料與記錄。
2.成績評定。碩士研究生課程的期終考核成績均采取百分制,其中必修課考核成績70分為合格,選修課考核成績60分為合格。分階段考核成績比重由授課教師確定,錄入成績時采用百分制。
3.中期考核。課程學習階段完成后(一般在第四學期),碩士研究生參加由學院組織的中期考核,由按專業(yè)成立的中期考核小組對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課程學習和科研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和評定。
考核結果為合格的碩士研究生,可按照培養(yǎng)計劃進入撰寫碩士學位論文階段,繼續(xù)攻讀碩士學位,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碩士研究生,經(jīng)導師、所在學院研究同意,并報研究生院批準,可在半年之內(nèi)重新考核。重新考核合格者仍可進入撰寫碩士學位論文階段,重新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學處理。
七、課程的選修、補修、重修及緩考
課程的選修、補修、重修及緩考要求參照山東財經(jīng)大學研究生教學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科研工作要求
鼓勵碩士研究生積極參與導師課題研究、撰寫學術論文等科研工作,不斷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
九、學位論文
碩士學位論文應在導師的指導下,由研究生本人經(jīng)過科學研究獨立完成。學位論文應該能夠反映出碩士研究生具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和系統(tǒng)的專門知識,能夠結合導師的研究方向或科研任務進行。論文應有新見解,完成學位論文的時間不得少于1年。論文的篇幅一般在3-5萬字。
1.選題。碩士論文的選題要密切結合本學科的發(fā)展方向,具有較高的學術研究價值和較強的實踐意義,課題的份量和難易程度要恰當。
2.開題報告論證。研究生應在導師的指導下,通過閱讀文獻資料、科學調(diào)研和參加科學研究工作,最遲在第四學期3月份向學科組提交課題論證報告,并在學科組作開題報告。學科組就研究生所選課題的國內(nèi)外研究現(xiàn)狀、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工作進度、預期成果等進行論證和審核,經(jīng)批準后正式確定論文題目。研究生的論文工作進程,應包括各階段的工作要求、內(nèi)容、進行方式和完成期限。
3.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在論文工作期間,學科組要進行階段性論文中期檢查,按時寫出各階段工作情況,導師審查,對論文中存在的問題,由學科組會診,及時采取措施并報研究生院備案。第五學期10月份,學校將組織各院對碩士學位論文的撰寫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研究生按期完成高質(zhì)量的碩士學位論文。
4.學位論文初審檢查。碩士論文初稿完成后,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論文進行審查并組織進行預答辯。
5.學位論文學術行為不端檢測及評審。碩士學位論文完成后,研究生院統(tǒng)一安排學位論文學術行為不端檢測及評閱人評閱。
6.答辯和學位授予。評閱通過后,研究生方可參加答辯。論文答辯合格者,且修滿規(guī)定的學分,授予碩士學位。
學位論文不得剽竊他人成果。凡引用他人觀點、成果的,必須詳細列出材料出處,實事求是表達自己的研究成果。
有關學位論文的中期檢查、預答辯、學術不端行為檢測、隱名評閱、答辯等參見學位授予流程中的相關文件。論文寫作規(guī)范具體要求參照“山東財經(jīng)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寫作規(guī)范”。
十、畢業(yè)與學位授予
本專業(yè)研究生按照培養(yǎng)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項教學環(huán)節(jié),修滿規(guī)定的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準予畢業(yè);經(jīng)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相應學科碩士學位。
十一、培養(yǎng)方式
本專業(yè)研究生采取導師負責與導師組集體培養(yǎng)相結合的方法。對研究生的綜合考核、論文開題報告、論文中期檢查、論文初審檢查等培養(yǎng)教育環(huán)節(jié),由導師組集體討論。導師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學習和科研狀況,并及時予以指導。
十二、本學科、專業(yè)需閱讀的主要經(jīng)典著作和專業(yè)學術期刊目錄
(一)主要經(jīng)典著作
[1] [德]迪特爾·梅迪庫斯著,德國民法總論,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2] 謝在全著,民法物權論(上、中、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3] 史尚寬,民法總論、物權法論、債法總論、債法各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4] 楊仁壽,法學方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5] 王軼著,民法原理與民法學方法,法律出版社,2009版
[6] 王澤鑒著,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7] 黃茂榮著,法學方法與現(xiàn)代民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8] 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1—15卷,法律出版社,1994年8月第1版,民商法論叢第16—23卷,金橋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2年6月第1版
[9]尹田著,物權法理論評析與思考,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10] 王利明著,物權法研究(上、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
[11] 王利明著,法律解釋學導論,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12] 孫憲忠著,中國物權法總論,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13] 梁慧星,法學學位論文寫作方法,法律出版社
[14]朱慶育,民法總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
[15] 羅伯特·霍恩、海因·科茨、漢斯·G·萊塞著,外國法律文庫:德國民商法導論,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年12月第1版
[16] 韓世遠,合同法總論(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17] 龍衛(wèi)球著,民法總論,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18] 尹田著,民法思維之展開,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19] 徐國棟著,中青年法學文庫:民法基本原則解釋-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0] 梁慧星著,民法解釋學,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21] 張新寶,侵權責任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22] 張新寶著,走過侵權責任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3] 湯欣著,法律科學文庫:公司治理與上市公司收購,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
[24] 彭漢英著,法律科學文庫:財產(chǎn)法的經(jīng)濟分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25] 渠濤著,中日民商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第3卷
[26]【德】格茨·懷克,克里斯蒂娜·溫德比西勒.德國公司法[M].殷盛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27]【日】前田庸.公司法入門(第12版)[M].王作全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
[28] 【法】居榮.法國商法[M].羅結珍,趙海峰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9] 苗壯:美國公司法:制度與判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0] 羅培新.公司法的合同解釋[C].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31 ]【加拿大】Brian R. Cheffins.公司法:理論、結構和運作[M].林華偉,魏旻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32] 【英】丹尼斯•吉南.公司法[M].朱弈錕等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33] 【英】戴維斯.英國公司法精要[M].樊云慧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4] 【美】伊斯特布魯克,費希爾.公司法的經(jīng)濟結構[M].張建偉,羅培新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
[35] 【馬來】羅修章,王鳴峰.公司法:權力與責任[M].楊飛等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36] 【德】托馬斯•萊賽爾、呂迪格•法伊爾.德國資合公司法(第3版)[M].高旭軍等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37] 羅伯特·W·漢密爾頓 著,美國法精要·影印本: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10月第1版
[38] 克勞德·D·柔沃、喬登·D·沙博 著,美國法精要·影印本:合同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10月第1版
[39] 愛德華·J·柯恩卡 著,美國法精要·影印本:侵權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10月第1版
[40] 王保樹主編,最新日本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1] 福山,信任——社會美德與創(chuàng)造經(jīng)濟繁榮,海南出版社
[42] 艾哈德,來自競爭的繁榮,商務印書館
[43] [韓] 李哲松,韓國公司法[M],吳日煥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44] 蔣建湘,公司訴訟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
[45] 弗蘭克·伊斯特布魯克,公司法的經(jīng)濟結構,北京大學出版社
[46]亨利·漢斯曼,企業(yè)所有權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47]伯利,米恩斯,現(xiàn)代公司與私有權財產(chǎn),商務印書館
[48]張國建,商事法論,臺北三民書局
[49]梁宇賢,公司法論,臺北三民書局
[50]劉甲一,票據(jù)法總論
[51]漢密爾頓,公司法概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52].陳志武,金融的邏輯,國際文化出版公司
[53].查爾斯·金德爾伯格 何建雄,西歐金融史,中國金融出版社2010
[54]施天濤,公司法論(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8版
[55]威廉姆斯,企業(yè)的性質(zhì),商務印書館
[56]科斯,企業(yè)、市場與法律(企業(yè)的性質(zhì)),上海三聯(lián)書店
(二)主要專業(yè)學術期刊
法學研究、中外法學、中國法學、法學評論、環(huán)球法律評論、中國社會科學、民商法學、法學、比較法研究
民商法學學科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情況表
類別 | 編號 | 課 程 名 稱 | 學時 | 學分 | 學期分布 | 考核方式 | 開課學院 | 備注 | |||
1 | 2 | 3 | |||||||||
必修課 | 學位公共課 | 政治理論課: | 54 | 3 |
階段性考核+考試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7 學 分 |
||||
1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 | 36 | 2 | √ | |||||||
2 | 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 | 18 | 1 | √ | |||||||
外國語: | 72 | 4 | 公共外語教學部 | ||||||||
3 | 公共外語課 | 36 | 2 | √ | |||||||
4 | 專業(yè)外語課 | 36 | 2 | √ | |||||||
學科基礎課 | 5 | 法學原理 | 54 | 3 | √ | 法學院 |
9 學 分 |
||||
6 | 民事法學原理 | 54 | 3 | √ | |||||||
7 | 刑事法學原理 | 54 | 3 | √ | |||||||
學位專業(yè)課 | 8 | 債法專題 | 36 | 2 | √ |
6 學 分 |
|||||
9 | 商法學專題 | 36 | 2 | √ | |||||||
10 | 民事訴訟法學原理 | 36 | 2 | √ | |||||||
選修課 | 11 | 證據(jù)法專題 | 36 | 2 | √ | 階段性考核+考試 | 法學院 |
不 少 于 12 學 分 |
|||
12 | 物權法專題 | 36 | 2 | √ | |||||||
13 | 侵權責任法專題 | 36 | 2 | √ | |||||||
14 | 律師與仲裁專題 | 36 | 2 | √ | |||||||
15 | 知識產(chǎn)權法專題 | 36 | 2 | √ | |||||||
16 | 比較民事法專題 | 36 | 2 | √ | |||||||
17 | 市場規(guī)制法研究 | 36 | 2 | √ | |||||||
18 | 社會調(diào)查研究方法 | 36 | 2 | √ | |||||||
實踐環(huán)節(jié):教學實踐/社會實踐 | 1學分 | ||||||||||
學術講座 | 1學分 | ||||||||||
補修課程 | 法理學(第1學期) | ||||||||||
中國法制史(第2學期) | |||||||||||
應修滿總學分 | 36 |
山東財經(jīng)大學民商法學030105考研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yè)信息
- 所屬院校:山東財經(jīng)大學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屬學院:法學院
-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3]法學
-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01]法學
專業(yè)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 (全日制)不區(qū)分研究方向(網(wǎng)報時無需選擇研究方向) | |
招生人數(shù): | ||
考試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711法學綜合一(含法理學 、憲法學) ④803法學綜合二(含民法總論、刑法總論、經(jīng)濟法總 論) |
|
備 注: |
民商法學考研院校
專業(yè)名稱:民商法學 專業(yè)代碼:030105 門類/類別:法學 學科/類別:法學開設專業(yè)院校:
北京師范大學 中央財經(jīng)大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方工業(yè)大學 北京工商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中國科學院大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師范大學 天津商業(yè)大學 河北經(jīng)貿(mào)大學 河北大學 河北師范大學 中央司法警官學院 山西大學 東北財經(jīng)大學 沈陽師范大學 遼寧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沈陽工業(yè)大學 延邊大學 吉林財經(jīng)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長春工業(yè)大學 吉林大學 哈爾濱商業(yè)大學 黑龍江大學 上海政法學院 上海社會科學院 上海海事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財經(jīng)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對外經(jīng)貿(mào)大學 揚州大學 河海大學 蘇州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南京工業(yè)大學 南京財經(jīng)大學 南京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寧波大學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大學 杭州師范大學 浙江師范大學 安徽大學 安徽財經(jīng)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福建師范大學 廈門大學 江西財經(jīng)大學 江西理工大學 華東交通大學 山東財經(jīng)大學 煙臺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河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鄭州大學 河南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武漢工程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湖南工業(yè)大學 中南大學 湘潭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東財經(jīng)大學 中山大學 暨南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廣西大學 海南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 西南民族大學 四川大學 西南財經(jīng)大學 貴州師范大學 貴州民族大學 云南民族大學 云南財經(jīng)大學 云南大學 西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陜西師范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 蘭州大學 甘肅政法學院 青海民族大學 寧夏大學 新疆師范大學 新疆大學專業(yè)解析:
(一)學科簡介民商法學是研究民商法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的法學二級學科,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為研究對象的科學。它主要包括民法學、商事法學、知識產(chǎn)權法學、婚姻家庭法學、勞動法學和社會保障法學。它是一門具有悠久歷史、最富于學理性和實踐性的實用法學,是保障公民民事權利,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的基礎性法律,在發(fā)展民主、保障人權、繁榮經(jīng)濟、促進社會進步中占有重要地位,起著巨大作用。民商法學通過對民商法理論和各種民事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為我國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師實務提供法律理論指導,為改革開放、現(xiàn)代化建設、法制國家建設實踐服務。
(二)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需要,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和法律實務能力的法學專門人才。具體要求是:掌握比較扎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熟悉我國民商事立法體系;較為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能閱讀本專業(yè)的外文資料;掌握解釋適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獨立分析、處理民商事案件的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民商法理論研究、教學、立法、司法和法律實務工作。
(三)研究方向
各招生單位研究方向和考試科目不同,在此以社科院研究生院為例:
01親屬法
02物權法、合同法
03民法總論、物權法
04民法總論
(四)考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1英語一或203日語③612法理學④820民法學
此專業(yè)大學排名:
0301 法學本一級學科中,全國具有“博士授權”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參評38 所;部分具有“碩士授權”的高校 也參加了評估;參評高校共計 144 所(注:評估結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學校代碼排列)。
序號 | 學校代碼 | 學校名稱 | 評選結果 |
1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A+ |
2 | 10053 | 中國政法大學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學 | A |
4 | 10003 | 清華大學 | A |
5 | 10276 | 華東政法大學 | A |
6 | 10486 | 武漢大學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學 | A |
8 | 10036 |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學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學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學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學 | A- |
13 | 10384 | 廈門大學 | A- |
14 | 10520 |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 A- |
15 | 10611 | 重慶大學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學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B+ |
18 | 10027 | 北京師范大學 | B+ |
19 | 10055 | 南開大學 | B+ |
20 | 10140 | 遼寧大學 | B+ |
21 | 10246 | 復旦大學 | B+ |
22 | 10285 | 蘇州大學 | B+ |
23 | 10319 | 南京師范大學 | B+ |
24 | 10422 | 山東大學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學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學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學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學 | B+ |
29 | 10034 | 中央財經(jīng)大學 | B |
30 | 10041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B |
31 | 10151 | 大連海事大學 | B |
32 | 10212 | 黑龍江大學 | B |
33 | 10247 | 同濟大學 | B |
34 | 10272 | 上海財經(jīng)大學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學 | B |
36 | 10421 | 江西財經(jīng)大學 | B |
37 | 10423 | 中國海洋大學 | B |
38 | 10459 | 鄭州大學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學 | B |
40 | 10542 | 湖南師范大學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學 | B |
42 | 10651 | 西南財經(jīng)大學 | B |
43 | 11066 | 煙臺大學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學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學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學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學 | B- |
48 | 10487 | 華中科技大學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學 | B- |
50 | 10561 | 華南理工大學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學 | B- |
52 | 10592 | 廣東財經(jīng)大學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學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學 | B- |
55 | 10730 | 蘭州大學 | B- |
56 | 11406 | 甘肅政法學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學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學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學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學 | C+ |
62 | 10126 | 內(nèi)蒙古大學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學 | C+ |
64 | 10273 | 上海對外經(jīng)貿(mào)大學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學 | C+ |
66 | 10385 | 華僑大學 | C+ |
67 | 10511 | 華中師范大學 | C+ |
68 | 10657 | 貴州大學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學 | C+ |
70 | 11078 | 廣州大學 | C+ |
71 | 11646 | 寧波大學 | C+ |
72 | 11846 | 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學 | C |
74 | 10028 | 首都師范大學 | C |
75 | 10065 | 天津師范大學 | C |
76 | 10125 | 山西財經(jīng)大學 | C |
77 | 10166 | 沈陽師范大學 | C |
78 | 10173 | 東北財經(jīng)大學 | C |
79 | 10251 | 華東理工大學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學 | C |
81 | 10394 | 福建師范大學 | C |
82 | 10484 | 河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學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學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學 | C |
86 | 11117 | 揚州大學 | C |
87 | 11832 | 河北經(jīng)貿(mào)大學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業(yè)大學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學 | C- |
90 | 10079 | 華北電力大學 | C- |
91 | 10270 | 上海師范大學 | C- |
92 | 10327 | 南京財經(jīng)大學 | C- |
93 | 10346 | 杭州師范大學 | C- |
94 | 10378 | 安徽財經(jīng)大學 | C- |
95 | 10497 | 武漢理工大學 | C- |
96 | 10574 | 華南師范大學 | C- |
97 | 10593 | 廣西大學 | C- |
98 | 10602 | 廣西師范大學 | C- |
99 | 11065 | 青島大學 | C- |
100 | 11482 | 浙江財經(jīng)大學 | C- |
民商法學研究生院校排名
序號 | 學校代碼 | 學校名稱 | 評選結果 |
1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A+ |
2 | 10053 | 中國政法大學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學 | A |
4 | 10003 | 清華大學 | A |
5 | 10276 | 華東政法大學 | A |
6 | 10486 | 武漢大學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學 | A |
8 | 10036 |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學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學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學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學 | A- |
13 | 10384 | 廈門大學 | A- |
14 | 10520 |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 A- |
15 | 10611 | 重慶大學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學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B+ |
18 | 10027 | 北京師范大學 | B+ |
19 | 10055 | 南開大學 | B+ |
20 | 10140 | 遼寧大學 | B+ |
21 | 10246 | 復旦大學 | B+ |
22 | 10285 | 蘇州大學 | B+ |
23 | 10319 | 南京師范大學 | B+ |
24 | 10422 | 山東大學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學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學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學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學 | B+ |
29 | 10034 | 中央財經(jīng)大學 | B |
30 | 10041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B |
31 | 10151 | 大連海事大學 | B |
32 | 10212 | 黑龍江大學 | B |
33 | 10247 | 同濟大學 | B |
34 | 10272 | 上海財經(jīng)大學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學 | B |
36 | 10421 | 江西財經(jīng)大學 | B |
37 | 10423 | 中國海洋大學 | B |
38 | 10459 | 鄭州大學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學 | B |
40 | 10542 | 湖南師范大學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學 | B |
42 | 10651 | 西南財經(jīng)大學 | B |
43 | 11066 | 煙臺大學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學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學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學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學 | B- |
48 | 10487 | 華中科技大學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學 | B- |
50 | 10561 | 華南理工大學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學 | B- |
52 | 10592 | 廣東財經(jīng)大學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學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學 | B- |
55 | 10730 | 蘭州大學 | B- |
56 | 11406 | 甘肅政法學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學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學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學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學 | C+ |
62 | 10126 | 內(nèi)蒙古大學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學 | C+ |
64 | 10273 | 上海對外經(jīng)貿(mào)大學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學 | C+ |
66 | 10385 | 華僑大學 | C+ |
67 | 10511 | 華中師范大學 | C+ |
68 | 10657 | 貴州大學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學 | C+ |
70 | 11078 | 廣州大學 | C+ |
71 | 11646 | 寧波大學 | C+ |
72 | 11846 | 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學 | C |
74 | 10028 | 首都師范大學 | C |
75 | 10065 | 天津師范大學 | C |
76 | 10125 | 山西財經(jīng)大學 | C |
77 | 10166 | 沈陽師范大學 | C |
78 | 10173 | 東北財經(jīng)大學 | C |
79 | 10251 | 華東理工大學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學 | C |
81 | 10394 | 福建師范大學 | C |
82 | 10484 | 河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學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學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學 | C |
86 | 11117 | 揚州大學 | C |
87 | 11832 | 河北經(jīng)貿(mào)大學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業(yè)大學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學 | C- |
90 | 10079 | 華北電力大學 | C- |
91 | 10270 | 上海師范大學 | C- |
92 | 10327 | 南京財經(jīng)大學 | C- |
93 | 10346 | 杭州師范大學 | C- |
94 | 10378 | 安徽財經(jīng)大學 | C- |
95 | 10497 | 武漢理工大學 | C- |
96 | 10574 | 華南師范大學 | C- |
97 | 10593 | 廣西大學 | C- |
98 | 10602 | 廣西師范大學 | C- |
99 | 11065 | 青島大學 | C- |
100 | 11482 | 浙江財經(jīng)大學 | C- |
2007年民商法學專業(yè)全國排名
排名 | 學校名稱 | 等級 | 排名 | 學校名稱 | 等級 | 排名 | 學校名稱 | 等級 |
1 | 中國人民大學 | A+ | 8 | 黑龍江大學 | A | 15 | 華中師范大學 | A |
2 | 中國政法大學 | A+ | 9 | 山東大學 | A | 16 | 四川大學 | A |
3 | 西南政法大學 | A+ | 10 | 復旦大學 | A | 17 | 上海海事大學 | A |
4 | 吉林大學 | A+ | 11 |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 A | 18 | 華東政法大學 | A |
5 | 武漢大學 | A+ | 12 | 清華大學 | A | 19 | 重慶大學 | A |
6 |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 A | 13 | 寧波大學 | A | 20 | 暨南大學 | A |
7 | 北京大學 | A | 14 | 廈門大學 | A | |||
B+等(30個):西北政法學院、沈陽師范大學、鄭州大學、湖南師范大學、甘肅政法學院、北京科技大學、煙臺大學、湖南大學、西南大學、中山大學、廣東商學院、北京工商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延邊大學、安徽財經(jīng)大學、揚州大學、中南大學、南昌大學、華南師范大學、青海民族學院、山西大學、江西財經(jīng)大學、大連海事大學、上海大學、河北大學、長春工業(yè)大學、南京大學、南開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 |
||||||||
B等(30個):福建師范大學、山東經(jīng)濟學院、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上海對外貿(mào)易學院、西南財經(jīng)大學、天津商業(yè)大學、同濟大學、河南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蘭州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海南大學、西北大學、上海財經(jīng)大學、河北經(jīng)貿(mào)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北方工業(yè)大學、云南大學、浙江工商大學、內(nèi)蒙古大學、安徽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東北財經(jīng)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中央財經(jīng)大學、河海大學、哈爾濱商業(yè)大學、華僑大學、長春稅務學院 |
||||||||
C等(20個):名單略 |
2015-2016年民商法學專業(yè)全國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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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國政法大學 | 5★ | 147 |
2 | 西南政法大學 | 5★ | 147 |
3 | 中國人民大學 | 5★ | 147 |
4 | 北京大學 | 5★ | 147 |
5 | 華東政法大學 | 5★ | 147 |
6 |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 5★ | 147 |
7 | 武漢大學 | 5★ | 147 |
8 | 吉林大學 | 5★ | 147 |
9 | 清華大學 | 4★ | 147 |
10 | 鄭州大學 | 4★ | 147 |
11 | 復旦大學 | 4★ | 147 |
12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4★ | 147 |
13 |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 4★ | 147 |
14 | 上海交通大學 | 4★ | 147 |
15 | 廈門大學 | 4★ | 147 |
16 | 湘潭大學 | 4★ | 147 |
17 | 大連海事大學 | 4★ | 147 |
18 | 重慶大學 | 4★ | 147 |
19 | 黑龍江大學 | 4★ | 147 |
20 | 西南財經(jīng)大學 | 4★ | 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