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學文法學院導師:龔賽紅

發(fā)布時間:2021-11-22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北京化工大學文法學院導師:龔賽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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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學文法學院導師:龔賽紅 正文

龔賽紅教授 文法學院


女, 1966年出生, 中共黨員, 湖南省桃江縣人, 法學與知識產(chǎn)權研究所所長,


在讀研究生:碩士 10人
電話:010-58668548 ;傳真:010-58668548
電子信箱:gongsaihong@263.net
導師寄語: 你是我的驕傲!我為你感到自豪!

教育經(jīng)歷: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 湖南師范大學歷史專業(yè) 獲得學士學位;
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 中國人民大學中共黨史專業(yè) 獲得碩士學位;
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學專業(yè) 獲得博士學位;

工作經(jīng)歷:
1990年7月至1997年8月 中共湖南省委學校 教師;
2000年10月至現(xiàn)在北京化工大學文法學院 教師;

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會理事、北京衛(wèi)生法學專家顧問、中國醫(yī)師協(xié)會維權委員會委員、北京知識產(chǎn)權研究會常務理事

主要研究領域:
民法總論、商法總論、侵權法,尤其是在醫(yī)療損害賠償、醫(yī)患關系方面有一定造詣。

代表性論文:
1.《因侵犯他人人身完整權而承擔的侵權責任》,載《中外法學》2002年第6期;
2.《法定義務在過錯侵權責任中的地位》,載《學術研究》2002年第8期;
3.《論醫(yī)療事務的無因管理》,載《甘肅社會科學》2002年第2期;
4.《關于過錯與違法性的再探討》,載《北京化工大學學報》(社科版)2002年第1期;
5.《關于醫(yī)療過程中的說明義務》,載《中日民商法研究》第一卷,法律出版2003年2月版;
6.《專業(yè)人士所承擔的過錯侵權責任》,載《法學評論》2002年第6期;
7.《論醫(yī)療損害賠償?shù)姆梢罁?jù)》,載張新寶主編:《侵權法評論》2003年第1輯,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4月版;
8.《論醫(yī)療損害責任的競合》,載《北京化工大學學報》(社科版)2003年第3期,人大復印資料《民商法學》2004年第3期全文轉載;
9.《關于律師費用由敗訴當事人負擔的探討》,載《北京化工大學學報》(社科版)2005年第3期,人大復印資料《訴訟法學》2005年第12期全文轉載;
10.《人體生命科學發(fā)展規(guī)制中的民法問題》,載《中日民商法研究》第二卷,法律出版2004年5月版;

獲獎成果及榮譽稱號:
1.2001年7月被評為北京化工大學“燭光教師”。
2.2002年3月獲北京化工大學“大寶獎教金”。
3.2002年通過第一屆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4.2004年3月被評為北京化工大學“巾幗建功先進個人”。
5.2005年12月被評為北京化工大學“工會積極分子”。

招生基本要求:
1.了解本學科前沿,確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和選題;
2.有較好的外語文獻運用能力,英語、德語、日語皆可;
3.有較好的與他人溝通的能力,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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