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公共管理與傳媒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發(fā)布時間:2020-04-1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公共管理與傳媒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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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公共管理與傳媒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正文

為了貫徹教育部和北京市有關文件精神,促進我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規(guī)范化管理,提高生源質量,根據《北京信息科技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規(guī)范透明,監(jiān)督機制健全;
(三)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考生,充分關注考生切身利益。
二、組織機構
(一)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副院長為副組長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負責制訂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二)學院成立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復試小組由學科負責人擔任組長,由復試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并了解招生政策的導師擔任成員,成員不少于5人。復試小組成員現(xiàn)場獨立評分,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復試小組指定專人擔任心理素質測評人員、外語水平測試人員和秘書,其中秘書負責具體調劑生源資格審查、面試組織等工作。
復試小組對復試導師進行培訓,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了解政策、熟悉規(guī)則、掌握方法。招生導師全部參與復試工作。
三、調劑工作辦法
(一)調劑準備工作
對報考一志愿考生進行復試后,剩余名額由學院通過調劑方式滿足招生需求。
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二)調劑生源基本要求
1.須符合新聞與傳播專業(yè)碩士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一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要與新聞與傳播學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新聞與傳播專業(yè)碩士的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三)調劑錄取流程
1.開放調劑系統(tǒng),每次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開放關閉調劑服務系統(tǒng)時間提前公布。
2.考生(包括校內調劑考生)網上填報調劑志愿??忌{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
3.36小時內回復考生,是否同意參加復試。
4.考生應在網上12小時內回復同意“參加復試”,否則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5.考生需按時參加資格審查及復試,并按學院要求進行體檢。
6.考生在中國研究生信息網調劑平臺上查詢待錄取信息,并在24小時內回復同意“待錄取”狀態(tài),否則取消“待錄取”通知。
7.在研究生信息網調劑平臺上同意“待錄取”的考生,到學院領取相關材料,辦理相關手續(xù)。
8.向研究生院上報擬錄取名單。
四、復試錄取辦法
(一)復試準備工作
1.學院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
2.學院經集體討論后確定復試及錄取方案,包括復試程序、方式、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和使用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公布復試條件與考生名單
1.在不低于教育部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確定本學院各專業(yè)復試分數線。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2.及時在學院網站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資格條件,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對考生的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網上報名信息中民族欄應與身份證民族項填寫一致,復試時不得更改。
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
(四)復試考核方式及內容
堅持立德樹人,著力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從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認真考核考生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加大對疑似作弊考生的甄別力度。對弄虛作假及違紀、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嚴肅處理。
1.主要方式
(1)筆試
主要為專業(yè)課測試。
筆試科目:新聞傳播業(yè)務綜合測試
參考書目:《新聞采訪與寫作》,《新聞采訪與寫作》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新聞編輯》,《新聞編輯》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傳播學總論(第二版)》,胡正榮等著,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年10月;《網絡傳播概論》,雷躍捷等著,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2010年9月。
(2)面試。
A.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
B.復試小組對考生作答情況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2.面試主要內容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政審在發(fā)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②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
③事業(yè)心、責任感、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面試分數比例構成
綜合素質(A)30分,外語(B)20分,專業(yè)基本理論(C)20分,專業(yè)基本能力(D)30分。
(五)總成績核算辦法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總成績?yōu)榘俜种?。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0%。
1.總成績=a*折算后的初試成績+b*筆試成績+c*面試成績。其中a=0.4、b=0.1、c=0.5。(注:a、b、c為加權系數,a+b+c=1)
初試成績以研究生考試總分500分為滿分折算成為百分制,折算后的初試成績=研究生考試的總分*20%。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錄取工作
復試小組按復試考生總成績統(tǒng)一排名,從高到低按順序提出擬錄取意見。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根據復試小組意見,在綜合考慮考生總成績排名、誠信考核、思想品德考核、綜合素質及身體健康狀況的基礎上,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察、誠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若認為有必要,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嚴格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不按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留存所有復試材料,其中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上交研究生院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學院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規(guī)范復試程序,對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復試時間、地點報研究生院備案。
五、公示
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上報給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進行擬錄取名單公示。
六、辦理錄取手續(xù)
凡符合報名條件、達到進入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復試合格、體檢合格、學校公示無異議并經教育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檢查通過,可予以錄取。學校為錄取考生打印《錄取登記表》,蓋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檔案。
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學院、學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占學院當年的招生計劃。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院、學校均不承擔責任。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七、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一門為專業(yè)基礎課,一門為專業(yè)課。
加試考核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與初試科目不同,難易程度為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
加試工作在復試后一周內進行。
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八、考生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學院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相關規(guī)定,不要求開展乙肝項目檢測(簡稱“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等),不要求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報告,也不詢問是否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需要評價肝臟功能的,應當檢查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項目。
九、工作進度
根據生源情況,設置招生進度時間結點,報研究生院備案。
學院復試錄取工作于2019年4月10日前完成。
十、咨詢聯(lián)系方式
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公共管理與傳媒學院辦公室
電話:(010)82427107   郵箱:jingjingwu189@126.com
辦公地點:北京市海淀區(qū)小營東路12號北京信息科技大學1號辦公樓216室
北京信息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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