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洋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發(fā)布時間:2022-04-0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2022年 方案
廣東海洋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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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海洋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正文

研究生復試是高校人才選拔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對提升人才選拔質量,保證人才選拔的公平公正發(fā)揮著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號)等文件精神,綜合考慮當前疫情防控工作態(tài)勢,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實際,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選拔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注重選拔具有培養(yǎng)前途、研究潛能、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精神以及專業(yè)知識應用能力較強、身心健康考生的原則。堅持分類復試,各有側重的原則。根據學術學位研究生與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目標的不同,分別著重考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統(tǒng)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二)工作紀律
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選拔工作的人員必須堅持秉公辦事,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對徇私舞弊和弄虛作假人員,一經查明,按照黨和國家法規(guī)以及學校相關紀律制度,予以嚴肅處理。
我校碩士招生復試將嚴格遵循教育部關于“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要求開展復試相關工作。各招生學院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guī)范管理,建立健全“三隨機”工作機制。
(三)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報考本校碩士研究生的教職員工,要主動報告研究生院,并自覺回避,不得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相關工作,也不得作為招生選拔監(jiān)察工作人員。
二、招生計劃
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領導小組將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審定各招生學院(學科)招生指標分配方案,并下達招生指標。
三、復試管理
復試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領導小組直接領導,研究生院統(tǒng)籌安排。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監(jiān)督工作組負責研究生招生錄取每個環(huán)節(jié)的督查,隨機抽查研究生招生錄取過程中的錄音錄像等,確保復試錄取工作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
(二)各招生學院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學院院長為組長,學院黨委書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為副組長,具有教授職稱(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專家、碩士點負責人、學院紀委負責人為組員,全面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選拔考試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負責制定本學院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分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具體組織實施。各招生學院的工作方案須在復試前報研究生院審定和備案。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資格審查小組、綜合考核小組和招生監(jiān)督小組。
1.資格審查小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及2名以上在編教師組成,對申請者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
2.綜合考核小組:應按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成立,小組人數不少于5人,由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遴選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師參與工作。復試小組組長一般應由相應學科或學術帶頭人擔任,全面負責本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的復試工作,確定復試程序、內容和評分標準,負責實施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小組設秘書2名,負責記錄和協助安排有關事宜。復試環(huán)節(jié)要做好全程攝像、錄音和復試記錄,做到詳盡規(guī)范,妥存?zhèn)洳椤?br /> 3.招生監(jiān)督小組:由學院紀委書記任組長,學院紀委委員、導師代表及組織員為組成成員。招生監(jiān)督小組履行招生各環(huán)節(jié)的全程監(jiān)督工作,保證招生程序的公平公正公開。
(三)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對參與復試工作教師的培訓與管理。組織所有參與復試的教師在復試前簽訂承諾書,要對參與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yè)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四)各招生學院要做好人文關懷,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考生問題。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本學院的招生復試結果負責,對于參加考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就復試結果提出的質疑,學院須認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五)學校成立由防控辦、研究生院、紀檢監(jiān)察室、黨委宣傳部、保衛(wèi)處、教育信息中心、后勤集團、門診部、各招生學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的復試突發(fā)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考試期間各類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
四、復試安排
(一)復試考生名單的確定
1.普通考生:各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按照《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zhí)行A類考生要求。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在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線)基礎上,總分要求不變,單科成績降5分。
3.復試分批次進行。第一批次復試針對第一志愿考生;第二批次復試針對調劑考生,待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開通后分批次進行。
4.復試名單(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均按初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劃定。學??筛鶕斈昕忌荚嚽闆r在國家線基礎上確定各專業(yè)參加復試考生的名單。各專業(yè)實行差額復試,按學校核準的各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招生名額一般不低于1:1.2比例確定復試人數,部分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可根據生源實際情況適當增大差額比例。
5.對于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yè)可接收調劑生參加復試。調劑專業(yè)應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yè)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yè)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6.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tǒng)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yè)所有統(tǒng)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數學(農)和化學(農)可視為相同。
7.對申請調劑同一個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對申請調劑同一個專業(yè)、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可按考生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8.具體調劑細則由學院制定,并報研究生院批準后執(zhí)行??忌{劑前務必仔細閱讀相關學院調劑細則。
(二)資格審查
復試前須進一步確認考生資格??忌杼峁┮韵虏牧希ú牧暇鶠閽呙杓蛘掌娮影妫?br /> 1.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證丟失,可以用臨時身份證(在有效期內,有效期為3個月)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齊縫章)。
2.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須加蓋考生所在學習或工作單位印章;如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可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簽署意見并蓋章。由于疫情影響,如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提交確有困難者,可提前向各招生學院說明,延遲至復試結束后提交。
3.從研招網(https://yz.chsi.com.cn/yzwb/)下載的準考證。
4.學歷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在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2022屆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包括網絡教育、自考)、應屆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畢業(yè)生考生還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者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照片。
6.對于在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7.往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畢業(yè)證書(畢業(yè)證書丟失的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8.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大專畢業(yè)證書原件或者本科結業(yè)證書原件。
9.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10.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中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 關證明材料。
11.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各招生學院對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對學歷(學籍)認證報告進行網上在線驗證,不合格者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復試材料以各招生學院通知為準。
(三)命題和閱卷
復試科目的命題、復試和閱卷評分等工作由各招生學院組織。復試試題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各出題教師應認真學習《廣東海洋大學攻讀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細則》和《廣東海洋大學關于攻讀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評卷的規(guī)定》,嚴防泄題、漏題。
(四)復試時間、方式、內容及要求
1.復試時間
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將于4月上旬有序啟動,第一志愿復試和調劑考生復試錯開進行。第一志愿考生復試于4月10日前完成,調劑復試時間由各學院自行安排,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具體復試時間及具體安排,由各招生學院另行通知。
2.復試方式
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建議使用平臺:“釘釘”,備用平臺“騰訊會議”。
各招生學院將在復試前進行系統(tǒng)測試,并根據測試情況組織學院負責招生老師系統(tǒng)模擬培訓和考生系統(tǒng)使用答疑。針對部分考生網絡、設備可能達不到線上復試要求,各招生學院須在復試前針對考生情況進行預先摸底,并提供必要的建議和協助。
3.復試內容
包括專業(yè)課復試考核、英語聽力與口語考核以及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三個部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yè)知識、綜合能力、外語口語等,滿分100分,其中專業(yè)課復試考核占30%,英語聽力與口語考核占20%、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占50%。復試考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1)專業(yè)課復試考核:“隨機抽題并現場對答”方式
(2)英語聽力與口語考核:面試方式
(3)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面試方式
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網絡遠程復試并進行書面記錄。網絡遠程復試須由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同等學力考生需通過遠程面試系統(tǒng)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科目詳見《廣東海洋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考試時間為60分鐘,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每門課程試卷滿分為100分。學校將在同一時間通過遠程面試系統(tǒng)下發(fā)試題至考生,考生須在學校指定時間內,在遠程監(jiān)控環(huán)境下獨立完成作答,并立即拍照上傳答卷,未按時上傳答卷視為無效。
4.其他要求
各招生學院在復試期間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工作,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各招生學院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guī)范管理。同一專業(yè)要選用相同的網絡復試軟件技術平臺,所有專業(yè)的網絡復試均須采取“雙機位”方式進行。復試開始前,要進行人臉、人證識別程序,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要在復試開始前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加強考生誠信教育。
各招生學院做好復試場所的防疫保障,確保復試工作人員生命健康安全和復試相關工作平穩(wěn)順利進行,并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fā)偶發(fā)情況制定應急預案。
(五)體檢
復試完成后,考生自行至當地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并將體檢結果以掃描件或照片電子版及時反饋至各招生學院。
學校在新生入學時統(tǒng)一組織體檢復檢,由校醫(yī)院組織;復檢不合格者,按照上級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錄取工作
(一)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根據培養(yǎng)方式、招生類別、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按擬錄取總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砂吹谝恢驹负驼{劑復試考生分別排序。擬錄取總分=初試加權分數+復試加權分數。
各招生學院復試權重統(tǒng)一設定為40%。(教育部規(guī)定范圍為30%-50%。)
擬錄取總分計算公式舉例:
例如:擬錄取分數=(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復試成績、錄取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確定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在某專業(yè)錄取名額最后一名出現錄取成績并列的,按照錄取名額錄取初試成績較高的考生。
(二)復試時間務必安排緊湊,相關學院要在復試結束后盡快將復試結果報學校研招辦,由研招辦通知考生作擬錄取確認。
(三)擬錄取名單必須經全國研究生招生聯檢會議通過后,才最終確定是否被錄取。對被錄取的考生名冊由省考試院蓋章,學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br /> 1.復試成績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表現不合格;
3.體檢不合格;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任一門成績低于60分的。
(五)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六、教育部照顧或加分政策
(一)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二)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以上幾類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請向我校研招辦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校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單審核考生資格,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對符合基本培養(yǎng)條件的考生適當照顧。
七、信息公開
學校在研究生院主頁向社會公開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huán)節(jié)具體規(guī)定,及破格復試條件和程序。
各招生學院必須提前公布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復試人員名單。本著“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招生信息公開制度。
各招生學院對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于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同時進行說明。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專門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研究生院對學院上報的擬錄取名單統(tǒng)一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八、其他
本方案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本方案報學校紀檢監(jiān)察室備案。
監(jiān)督電話:0759-239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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