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發(fā)布時間:2023-04-13 編輯:考研派小莉
黑龍江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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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正文

為切實做好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和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和《黑龍江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階段工作辦法》規(guī)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立德樹人,為國育才。始終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
(二)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遵循高層次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綜合性、多元化考察方法,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精神、專業(yè)素質和實踐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公平公正,自約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guī)范、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抵制不正之風干擾,維護學術道德規(guī)范,營造優(yōu)秀學術文化。
(四)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考生。增強服務意識,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領導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研究、部署、指揮、督查復試工作。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做好招生復試工作。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復試、調劑、錄取工作組織實施和過程管理,對學院執(zhí)行的復試程序和內容進行檢查監(jiān)督,協調各職能部門協同工作,保障復試期間相關工作正常運行。
成立復試工作督查組,由學校紀委辦公室對復試工作中的重點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受理投訴舉報,處理違規(guī)違紀,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成立復試工作技術保障組,由學校網絡信息管理中心牽頭,負責網絡、設備技術保障及對學院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保障遠程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學院要切實落實復試工作主體責任,院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復試工作要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細則并組織實施,做好信息公開及安全保密,同時負責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成立學院復試監(jiān)督小組,由學院黨委書記牽頭,對本單位復試工作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做好監(jiān)督記錄,詳細記錄監(jiān)督時間、地點、方式和監(jiān)督內容,做到所有考場全覆蓋。對發(fā)現的違反程序問題,要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糾正并及時上報。
成立學院復試技術保障小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派在編校內教師專職負責,做好復試設備維護和網絡平臺調試工作,做好教師、考生的技術培訓工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保證復試過程順暢、穩(wěn)定。
學院按學科、專業(yè)成立專家復試小組,小組設組長1名,一般由教授擔任,負責本組的復試工作,成員由在編校內碩士導師擔任。每個專家復試小組總人數不少于5人,并另設秘書1名,負責考生身份核驗、設備調控、統計記錄等相關事宜。
成立學院復試資格審查小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派在編校內教師專職負責,對考生的報考資格、相關證件、復試資格等方面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復試資格。
學院各工作組的組成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學校研究生部備案。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分數線
2023年我校各招生專業(yè)一志愿考生復試及接收調劑分數要求按《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qū)分數標準執(zhí)行。一志愿上線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原則上按不低于120%比例實行差額復試。
(二)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原則上于3月26日前完成。調劑考生的復試工作將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開通后開展,具體時間和安排由學院自行決定,并在官網公布。
(三)復試形式
2023年我校一志愿及調劑考生均采取網絡遠程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滿分200分。統一使用“釘釘”軟件平臺或“騰訊會議”平臺。為保證公平公正和穩(wěn)定網絡環(huán)境,采取“復試組專家集中”“考生遠程雙機位”方式進行考核,并采用“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管理模式。復試成績折合百分后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四)復試內容

復試項目 考查主要內容
專業(yè)素養(yǎng)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技能的掌握理解程度。
外國語聽力
及口語測試
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語聽力、口語等外國語實際使用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
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現實表現,是復試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由復試小組根據考生實際情況給出考核結論,合格考生獲得滿分,不合格考生為零分,不予錄取。
 

各學院依據以上要求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并在學院官網公布。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按照我?!?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要求,在復試中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每科加試科目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資格審查
各學院復試前必須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和“四對比”(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對比)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除須審查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外,還須按考生類別提交下列審查材料的掃描件:
1.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學生證;學信網出具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自考生提供《課程合格證明》;網絡教育考生提供網絡教育高校開具的在籍證明。
2.往屆畢業(yè)生
學歷和學位證書;學信網出具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持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國家認證書》。
3.其他材料
“復試加分項目”證明材料;報考學院《復試工作細則》要求中的相關補充材料。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要求
1.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進行,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
2.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同時滿足調出專業(yè)國家分數線和調入專業(yè)我校分數線的要求(包括總成績和單科成績)。
3.調劑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和我?!?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4.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符合教育部其他調劑政策。
(二)調劑程序
根據國家安排,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網上調劑意向采集系統”將于3月31日開通,“調劑服務系統”將于4月6日開通,我校校際調劑工作將于4月6日正式啟動。學校將根據調劑工作和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確定調劑輪次及具體安排,并對生源不足專業(yè)的招生計劃進行調整。相關信息(含每一輪次調劑系統開放和關閉時間)提前在研究生部網站公布。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小時。
步驟一:“調劑系統”開通后,調劑考生登錄“調劑系統”填寫、提交調劑申請。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
步驟二:我校將向符合復試要求的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后應進行確認并按要求參加復試。接受復試通知后無故不參加復試的考生,我校將不再受理其調劑申請。
步驟三:復試結束后,合格考生將收到我校通過“調劑系統”發(fā)送的“待錄取”通知,考生須確認有效。“待錄取”通知一經考生確認,不再更改。
學校發(fā)出復試通知或待錄取通知后,考生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視為放棄復試或錄取資格。“規(guī)定時間”以“調劑系統”發(fā)送信息為準。
五、錄取工作
(一)依據一志愿優(yōu)先原則,各專業(yè)按考生總成績分別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最后一名并列時,取初試總成績高者,初試總成績仍并列時,取國家統考科目總成績高者),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2)×30%
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二)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
1.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擬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
3.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擬錄取。
(三)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業(yè)考生均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yè)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協議書》(一式3份),所在單位、考生、學校各執(zhí)一份,由學院統一到研究生部辦理。定向就業(yè)考生在校期間不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獎助學金和其他生活待遇??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擬錄取考生經學校統一公示后,還需上報國家審核,最終錄取結果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為準。
(五)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六)在資格審查、復試等環(huán)節(jié)中提供虛假信息或在考試過程中舞弊者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錄取資格無效。
(七)本年度錄取考生在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校醫(yī)院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七、其他事宜
(一)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事項。禁止考生泄露試題內容,且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違者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二)擬錄取名單公示后,由擬錄取學院對考生調檔并政審,未提供政審材料者不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政審不合格者,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錄取資格。
(三)擬錄取考生須在公示期間向我校郵寄紙質版《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和《誠信復試承諾書》原件,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四)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變更的擬錄取考生,應及時關注研究生部官網發(fā)布的領取錄取通知書的相關通知,并按照要求提交修改信息。
(五)監(jiān)督舉報受理電話
紀委辦公室0451-88028828;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451-88028802。
八、附則
本辦法由黑龍江工程學院研究生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及相關政策執(zhí)行。
九、黑龍江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qū)紅旗大街999號(教學綜合樓717室)
郵編:150050
電話:0451-88028802/88028257
郵箱:yjsb@hljit.edu.cn
網址:http://www.hljit.edu.cn/Category_1297/Index.aspx     
附件:         
 1.各研究生招生學院聯系方式
 2.網絡遠程面試要求及操作說明
 3.2023年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黑龍江工程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官網鏈接如下:http://www.hljit.edu.cn/Htmlfiles/yjsb/xwdt/2023/03/19/90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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