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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民商法學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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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民商法學考研
 ?個人簡介
  羅昆,副教授,男,漢族,1978年生,湖南益陽人。2007年7月—2011年6月在武漢大學WTO學院任教,2011年7月起在武漢大學法學院任教。

  ?教育背景
  1.本科,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法學院經(jīng)濟法系(1997-2001)
  2.碩士,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yè)(2001-2004)
  3.博士,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yè)(2004-2007)
  4.博士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2007-2010)

  ?研究領域
  合同法、非營利組織法

  ?代表性論文
  1.《人文主義與民法典中人格權法的立法體例》,《人大法律評論》2004年卷。
  2.《合會合同研究》,《民商法論叢》第28卷。
  3.《財團法人設立原則探析》,《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5期。
  4.《中國非政府組織立法的審視與展望》,《社會科學戰(zhàn)線》2008年第9期。
  5.《物權法第23條對動產(chǎn)物權變動規(guī)則的影響》,《法學》2009年第5期。
  6.《物權法第116條適用范圍探討》,《法學雜志》2009年第10期。
  7.《合同效力瑕疵制度中的類型思維及其問題》,《法學評論》2010年第6期。

  ?代表性著作
  專著《財團法人制度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個人簡介
  李國慶,講師,男,漢族,1967年生于河南新鄉(xiāng)。1991年9月在河南省新鄉(xiāng)市第三律師事務所參加工作,1996年7月至今在武漢大學法學院執(zhí)教。

  ?教育背景
  本科,1986年至1991年,武漢大學法學院
  碩士,1993年至19996年,武漢大學法學院

  ?代表性論文
  1、《侵害知識產(chǎn)權損害賠償若干問題探討》,法學評論,2006/2;
  2、《知識產(chǎn)權研究》,法學評論,2006年 學校介紹
江城多山,珞珈獨秀;山上有黌,武漢大學。武漢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
武漢大學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廣總督張之洞奏請清政府創(chuàng)辦的自強學堂,歷經(jīng)傳承演變,1928年定名為國立武漢大學,是近代中國第一批國立大學。1946年,學校已形成文、法、理、工、農(nóng)、醫(yī)6大學院并駕齊驅的辦學格局。新中國成立后,武漢大學受到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1958年,毛澤東主席親(來自:考研派之家公眾號)臨武大視察。1993年,武漢大學百年校慶之際,江澤民等黨和國家領導人題詞祝賀。改革開放以來,武漢大學在國內高校中率先進行教育教學改革,各項事業(yè)蓬勃發(fā)展,整體實力明顯上升。1999年,世界權威期刊《Science》雜志將武漢大學列為“中國最杰出的大學之一”。2000年,武漢大學與武漢水利電力大學、武漢測繪科技大學、湖北醫(yī)科大學合并組建新的武漢大學,揭開了學校改革發(fā)展的嶄新一頁。合校十多年來,學校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不斷提升。2020年,學校在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RWU)中位列第199位,國際教育研究機構QS世界大學排名中位列第246位,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學排名中位列351-400位。
專業(yè)介紹
民商法學是研究民商法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的法學二級學科,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為研究對象的科學。它主要包括民法學、商事法學、知識產(chǎn)權法學、婚姻家庭法學、勞動法學和社會保障法學。它是一門具有悠久歷史、最富于學理性和實踐性的實用法學,是保障公民民事權利,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來自:考研派之家公眾號)濟發(fā)展的基礎性法律,在發(fā)展民主、保障人權、繁榮經(jīng)濟、促進社會進步中占有重要地位,起著巨大作用。民商法學通過對民商法理論和各種民事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為我國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師實務提供法律理論指導,為改革開放、現(xiàn)代化建設、法制國家建設實踐服務。
考試科目
研究方向 初試科目 復試科目或內容 初試參考書目或教材
01 (全日制)民商法學
02 (全日制)外國與比較民商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623法學基礎A(含法理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
④824法學基礎B(含刑法學、民法學、國際公法學)
復試科目:
①民商法學(01,02)
②面試(01,02)
 
623法學基礎A:馬俊駒《民法原論》;秦前紅《新憲法學》;周佑勇《行政法原論》;邵沙平《國際法問題專論》;高銘暄《刑法學》;梁西《國際法》;周葉中《憲法》。
 
參考書目
623法學基礎A:馬俊駒《民法原論》;秦前紅《新憲法學》;周佑勇《行政法原論》;邵沙平《國際法問題專論》;高銘暄《刑法學》;梁西《國際法》;周葉中《憲法》。
復試參考書目
馬俊駒《民法原論》;覃有土《商法學》;李雙元《比較民法學》;陳本寒《擔保法》;鄭立《民法學》;余延滿《合同法原論》;趙萬一《商法》。
分數(shù)線
年份 分數(shù)線
2020 375
2019 360
學費
武漢大學民商法學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從2014年秋季開始,公費研究生取消,取而代之實行自費研究生,規(guī)定碩士研究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具體情況視學校專業(yè)而定。針對部分研究生家庭困難的情況,國家提供獎學金、助學金等資助,且高校一般都會提供勤工儉學崗位對學子進行補助,確保研究生能夠正常順利的完成學業(yè)。
主要導師
陳本寒,1985年畢業(yè)留校任教至今,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F(xiàn)為武(來自:考研派之家公眾號)漢大學教授、法學院民商法專業(yè)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北省民法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法學會理事、武漢市法學會理事、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發(fā)表的部分成果先后獲得司法部和中國法學會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并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人大復印資料《民商法學》、《法學文摘》及國內多家知名學術網(wǎng)站轉載。
 
鄧社民,男,法學博士,知識產(chǎn)權博士后,甘肅正寧縣人。武漢大學法學院 新疆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副院長。武漢大學知識產(chǎn)權與競爭法研究所副所長、武漢大學新疆大學絲綢之路經(jīng)濟帶國家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武漢大學網(wǎng)絡治理研究院新疆分院院長、新疆大學人工智能與知識產(chǎn)權法研究中心主任。
 
李新天,男,1965年6月出生。1989年6月畢業(yè)于武漢大學法律系法律學專業(yè),1989年7月至1992年9月在武漢大學紀委工作,1992年9月至今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 1995年9月至1997年6月年在武漢大學法學院經(jīng)濟法碩士學位班學習,1997年9月至2002年6月在職攻讀武漢大學法學院(來自:考研派之家公眾號)國際法專業(yè)博士學位,2000年6月評為副教授,2005年10月評為教授,2006年遴選為博士生導師?,F(xiàn)為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民商法方向),武漢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武漢大學第六屆、第七屆教代會教師代表。
 
羅昆,男,漢族,1978年生,湖南益陽人,法學博士、博士后。2007年7月—2011年6月在武漢大學WTO學院任教,2011年7月起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F(xiàn)為武漢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武漢大學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領域:合同法、非營利組織法、司法制度。
民商法專業(yè)考研學校排名 學校名稱
1 中國政法大學
2 中國人民大學
3 北京大學
4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5 西南政法大學
6 清華大學
7 華東政法大學
8 武漢大學
9 吉林大學
10 復旦大學
11 鄭州大學
12 上海交通大學
13 湘潭大學
14 大連海事大學
1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16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17 廈門大學
18 黑龍江大學
19 重慶大學
20 山東大學

民商法學 [030105] 學術學位

專業(yè)信息

所屬院校:武漢大學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所屬學院:法學院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3]法學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01]法學

專業(yè)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01 (全日制)民商法學
02 (全日制)外國與比較民商法
招生人數(shù):
考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623法學基礎A(含法理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
④824法學基礎B(含刑法學、民法學、國際公法學)
備  注: 復試科目:
①民商法學(01,02)
②面試(01,02)
 
 
由于武漢大學相關信息未公開,小編還在努力收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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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簡介
  武亦文,男,1982年生,湖南冷水江人,現(xiàn)為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教育及工作經(jīng)歷
  湖南大學法學學士(2005),武漢大學民商法學碩士(2008)、民商法學博士(2011)。2011年進入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工作,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于武漢大學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應用經(jīng)濟學博士后流動站從事博士后研究,2014年6月至12月在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以訪問學者身份進行研究工作。2014年晉升為副教授。

  ?研究領域
  保險法、金融法、物權法

  ?學術兼職
  武漢大學風險管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員
  《保險研究》匿名審稿人
  中國人身保險從業(yè)人員資格考試命題組成員
  湖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

  ?代表性論文
  1、《保險代位權與被保險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受償順序》,載《比較法研究》2014年第6期;
  2、《我國保險代位求償困局的破解——以法律程序構造的改進為中心》,載《政治與法律》2013年第12期;
  3、《<保險法>上妨礙代位行為的類別分析及其區(qū)分規(guī)制》,載《保險研究》2013年第10期;
  4、《論責任保險人的抗辯義務》,載《法商研究》2013年第4期;
  5、《保險代位求償對象的類型化分析——以特殊法律主體為研究重點》,載《法學評論》2013年第3期;
  6、《保險代位權的非定義解讀:內涵、區(qū)分及構成——基于<保險法>第59、60、61條》,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3年第2期;
  7、《保險代位權在再保險中的適用》,載《保險研究》2012年第5期;
  8、《未成年人壽險研究——以死亡給付保險為研究重點》,載《環(huán)球法律評論》2011年第6期。

  ?代表性著作
  《保險代位的制度構造研究》,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主持的科研項目
  1、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保險交易中信息不對稱的法律規(guī)制研究——以保險消費者保護為中心》;
  2、2012年度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后金融危機時代保險監(jiān)管法律制度的改革路徑研究》;
  3、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面上資助項目(第52批):《保險監(jiān)管法律制度研究:危機啟示與改革路徑》;
  4、2014年武漢大學自主科研青年項目:《保險交易中信息不對稱的法律規(guī)制研究》;
  5、2014年湖北省高等學校省級教學研究項目:《應用創(chuàng)新能力培養(yǎng)導向下的商事法案例實踐教學研究》;

  ?榮譽獎項
  1、2012年榮獲武漢大學第六屆青年教師教學競賽二等獎;
  2、2012年榮獲第五屆“佟柔民商法學優(yōu)秀博士論文獎”;
  3、2012年中國保險法學研究會年會優(yōu)秀論文三等獎。    ?個人簡介
  孟勤國,教授,男,漢族,1957年生,浙江紹興市人。法學博士、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高級訪問學者。1985年分配到廣西大學法學院任教,曾任廣西大學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法學院黨委書記。1995年至今武漢大學法學院任教,1997年被聘為博士生導師?,F(xiàn)為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廣西大學法學院名譽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著名的物權法學家。

  ?教育背景
  本科1978年至1982年,西南政法大學
  碩士1982年至1985年,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yè)
  博士2000年,武漢大學民商法專業(yè)

  ?研究領域
  物權法、民事立法與司法、國企改革

  ?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民法學會常務理事、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代表性論文
  1、《經(jīng)濟體制改革時期的民事立法》,中國社會科學,1988/6;
  2、《占有概念的歷史發(fā)展與中國占有制度》,中國社會科學,1993/4;
  3、《英美法上物上負擔制度及其借鑒價值》,環(huán)球法學評論,2009/10。

  ?代表性著作
  1、《物權二元結構論(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
  2、《中國農(nóng)村土地流轉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
  3、《中國物權法問》,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100

  ?榮譽獎項
  1、廣西首屆杰出法學家,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2),1993年被選入廣西高校首批跨世紀人才,1995年被評為廣西優(yōu)秀教師,1996年被評為廣西優(yōu)秀專家,1998年被評為全國優(yōu)秀教師并被確定為廣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選。2000年被評為自治區(qū)先進工作者。2003年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榮譽稱號,并當選為十四大代表。2006年獲國家級教學名師稱號(第二屆)、2008年獲寶鋼教育獎優(yōu)秀教師特等獎。
  2、《物權二元結構論》獲全國首屆優(yōu)秀法律圖書獎(2005)、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一等獎(2003-2004)
  3、《私人密碼在電子商務中的地位和作用》獲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1999-2002)    ?個人簡介
  張里安,教授,男,湖南長沙人,1957年3月生于湖北武漢。

  ?教育及工作經(jīng)歷
  1985年畢業(yè)后留校任教,先后任助教(1985)、講師(1988)、副教授(1993)、和教授(2001),2002年被遴選為博士生導師。任教期間曾二度赴德國留學,并分別獲德國法學碩士學位(1987年)和博士學位(2001年)。現(xiàn)為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法學院教授委員會委員。

  ?教育背景
  1978-1982年就讀于華中科技大學,獲文學學士學位
  1982-1985年就讀于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民法學碩士學位
  1986年-1987年,德國特旦爾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1994年-2001年,德國特旦爾大學博士學位(2001年)

  ?研究領域
  合同法、物權法、外國與比較民商法

  ?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北省法學會商法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代表性論文
  1、《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國農(nóng)村土地物權制度的歷史變遷》,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12;
  2、《論銀行財產(chǎn)資金權利屬性》,法學評論,人大復印資料,2007/5;
  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土地物權制度的構建和發(fā)展》,河北法學,2008/10。

  ?代表性著作
  1、《Allgemeinen Geschaeftsbedingungen von Unternehmen der OeffentlichenHand》(德國Der Andere Verlag出版社,2001年)
  2、《現(xiàn)代民法學》(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1995年
  3、《物權法》(主編),湖南大學出版社,2006年
學院、專業(yè)、研究方向
代碼及名稱
全日制
招生人數(shù)
考試科目 復試科目 同等學力
加試科目
030105民商法學        
01 (全日制)民商法學
02 (全日制)外國與比較民商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或240法語或241德語
③628綜合知識(含法理、憲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
④829民商法學
  ① 中國法制史
② 知識產(chǎn)權法

   ?個人簡介
  溫世揚,教授,男,1964年生,江西大余人。1984年7月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學院(現(xiàn)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8月至1985年8月任教于江西贛州地委黨校。1988年6月畢業(yè)于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民法學碩士學位并留校任教,先后任助教(1988)、講師(1991)、副教授(1995)、教授(2000)、博士生導師(2001),并先后兼任教研室主任、副系主任、副院長,1996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教育背景
  本科,西南政法大學(1980--1984)
  碩士,武漢大學法學院(1985--1988)
  博士,武漢大學法學院(1993--1996)

  ?研究領域
  民法總則、物權法、保險法

  ?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委員會委員
  湖北省法學會副秘書長、民法研究會常務副會長

  ?代表性論文
  1、略論我國國家賠償?shù)牧⒎ㄔ瓌t,《法學評論》1988/3;
  2、職務侵權損害與國家賠償,《中國法學》1989/4;
  3、略論中國民法物權體系,《法學》1997/6;
  4、取得時效立法研究,《法學研究》2002/2;
  5、財產(chǎn)支配權論要,《中國法學》2005/5;
  6、給付性保險中保險利益的制度構造,《中國法學》2010/2。

  ?代表性著作
  1、《物權法要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
  2、《保險法》,法律出版社,2003/2007;
  3、《物權法通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4、《物權法要義》,法律出版社,2007;
  5、《物權的理論探索與立法探討》,法律出版社2010。

  ?榮譽獎項
  1、湖北省社科優(yōu)秀成果獎(《物權法要論》,2001.10)
  2、全國JM(法律碩士)優(yōu)秀教學管理獎(2006)
  3、中國法學會征文獎,(《物權法占有章瑣議》,2006.8)
  4、首批&ldquo;湖北省中青年法學家&rdquo;(2006)
  5、教育部&ldquo;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rdquo;(2008)
  6、第三屆司法部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保險法》,2009)    ?個人簡介
  李新天,教授、博導,男,1965年6月出生。

  ?教育及工作經(jīng)歷
  1989年6月畢業(yè)于武漢大學法律系法律學專業(yè),1989年7月至1992年9月在武漢大學紀委工作,1992年9月至今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1995年9月至1997年6月年在武漢大學法學院經(jīng)濟法碩士學位班學習,1997年9月至2002年6月在職攻讀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yè)博士學位,2000年6月評為副教授,2005年10月評為教授,2006年遴選為博士生導師?,F(xiàn)為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民商法方向),武漢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武漢大學工會兼職副主席,武漢大學第六屆、第七屆教代會教師代表。

  ?教育背景
  本科,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武大法學院法律學專業(yè)
  碩士,1995年9月至1997年7月,武大法學院經(jīng)濟法碩士學位班
  博士,1997年9月至2002年6月,武大國際私法專業(yè)

  ?研究領域
  民商法(合同法、人格權法、商法)

  ?學術兼職
  湖北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商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保險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武漢市人民政府第一屆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特聘專家、武漢市政法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特聘專家,武漢仲裁委員會、鄭州仲裁委員會、珠海仲裁委員會、荊門仲裁委員會特聘仲裁員、北京金臺(武漢)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代表性論文
  1,《論“個人信用權”----兼談我國個人信用法制的構建》,載《中國法學》2003年第五期;2,《論中國公眾人物隱私權的構建》,載《中國法學》2005年第5期;3,《論保險標的與保險利益》,載《法商研究》2005年第5期;4,《論票據(jù)不當?shù)美姆颠€與抗辯》,載《法學評論》2003年第5期,人大復印資料《民商法學》2003年第11期全文轉載,《中國商法學精萃》(2004年卷)全文轉載;5,《消極生命權利論》,載《國際法與比較法年刊》(第六卷2003年);6,《未出生者之民法保護探析》,載《民商法論叢》第33卷,2005年法律出版社出版;7,《論自殺的法律觀》,載《江漢論壇》2002年第4期;8,《試論我國保險合同的解除制度》,載《法學評論》2005年第4期;9,《對人格權幾個基本理論問題的認識》,載《法學評論》2009年第1期,人大復印資料《民商法學》2009年第4期全文轉載;10、《論我國房地產(chǎn)信托投資制度(REITs)的困境及出路》,載《社會科學》2009年第2期。

  ?代表性著作
  1、《違約形態(tài)比較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2、《百姓衣食住行的基本規(guī)則》,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3,《民商法律熱點與案例研究》(第一輯),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4,《商法總論》,東北財經(jīng)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5,《物權法條文釋義與精解》,東北財經(jīng)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6,《商事法律實訓教程》,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主持的項目
  1,《論人格權的體系構建與法律保護》(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2,《論人格權的發(fā)展與完善》(主持,教育部項目);
  3,《人格權若干重大問題研究》(主持,武大人文社會科學青年科研啟動項目);
  4,《企業(yè)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及其風險防范研究》(主持,橫向項目);
  5,《買賣合同疑難法律問題研究》(主持,橫向項目);
  6,《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與我國物權法的發(fā)展》(主持,橫向項目);
  7,《民營企業(yè)改制與公司法若干重大問題研究》(主持,橫向項目);
  8,《責任保險中的第三人直接請求權》(主持,橫向項目);
  9,《侵權行為法獨立成編的可行性及立法研究》(主持,橫向項目)。

  ?榮譽獎項
  1,《民法學》講義,獲武漢大學首屆優(yōu)秀教案三等獎,2000年
  2,《實施證據(jù)理論與適用》(參編)獲中南地區(qū)優(yōu)秀社科成果二等獎,1995年
  3,《論個人信用權》獲湖北省2002年民法年會優(yōu)秀論文一等獎
  4,《論個人信用權——兼談我國個人信用法制的建立》獲武漢市法學會第六次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2003年
  5,《論票據(jù)不當?shù)美姆颠€與抗辯》獲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2007年優(yōu)秀論文三等獎
  6、1995年、1997年、2001年被湖北省法律事務中心評為湖北省直優(yōu)秀律師。湖北省AAA級律師(最高級)
  7,2005年度武漢大學優(yōu)秀導師
  8,2007-2008年度武漢大學優(yōu)秀工會工作者

  ?聯(lián)系方式
  電話(office):027-68753711
  電子郵箱:wdmslxt@163.com
年份 政治(管理綜合) 外語 業(yè)務課一 業(yè)務課二 總分
2017 60 60 90 90 350
2016 65 65 90 90 365

一、學科概況
民商法學是法學的二級學科之一,民商法學是建立在民商法的基礎上而形成的一門法律學科,目前已有本科以上的學習階段開設了這門學科。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主要包括物權法、債權法、人身權法、侵權行為法、知識產(chǎn)權法、婚姻家庭法、繼承法等;商法(包括商主體法和商行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業(yè)法、保險法、票據(jù)法、破產(chǎn)法、海商法等。

二、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需要,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和法律實務能力的法學專門人才。此專業(yè)的畢業(yè)生應掌握比較扎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熟悉我國民商事立法體系;較為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能閱讀本專業(yè)的外文資料;掌握解釋適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獨立分析、處理民商事案件的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民商法理論研究、教學、立法、司法和法律實務工作。

三、就業(yè)前景:
民商法學專業(yè)是所有法學類專業(yè)就業(yè)率較高的專業(yè),民商法學專業(yè)是朝陽學科,社會對此專業(yè)的畢業(yè)生需求量很大,就業(yè)范圍很廣泛,再加上此專業(yè)的知識與生活聯(lián)系緊密,畢業(yè)生可以在多種領域中從事與民商法有關的工作,職業(yè)發(fā)展前景看好。

四、就業(yè)去向:
1、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行政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服務工作。
2、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務;做律師;
3、到高校做法學教師;到研究所做法學研究者。

五、職業(yè)規(guī)劃:
通過參加司法考試獲得律師從業(yè)資格證書,從事與民商法有關的法律工作。

六、相關職位
法務專員,法學教師,法學信息編輯,股權投資專務,知識產(chǎn)權調查員,律師,律師助理,商標助理,法律風險控制管理專務,員工關系助理,涉外律師,理賠師,工薪律師,駐場簽約律師,紀檢監(jiān)察主管專員,法律顧問,涉外商標代理人,合同管理員,司法學科負責人,知識產(chǎn)權顧問,投資銀行律師,訴訟律師

武漢大學民商法學研究生考試科目

學院、專業(yè)、研究方向代碼及名稱 全日制招生人數(shù) 考試科目 復試科目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 備注
030105民商法學          
01 (全日制)民商法學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①民商法學(01,02)    
02 (全日制)外國與比較民商法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②面試(01,02)
  ③623法學基礎A(含法理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  
  ④824法學基礎B(含刑法學、民法學、國際公法學)  

武漢大學民商法學考研專業(yè)排名

排名 學校名稱 評估結果
1 中國人民大學 A+
2 中國政法大學 A+
3 北京大學 A
4 清華大學 A
5 華東政法大學 A
6 武漢大學 A
7 西南政法大學 A
8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A-
9 吉林大學 A-
10 上海交通大學 A-
11 南京大學 A-
12 浙江大學 A-
13 廈門大學 A-
14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A-
1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B+
16 北京師范大學 B+
17 南開大學 B+
18 遼寧大學 B+
19 復旦大學 B+
20 蘇州大學 B+
21 南京師范大學 B+
22 山東大學 B+
23 湘潭大學 B+
24 中南大學 B+
25 中山大學 B+
26 四川大學 B+
27 重慶大學 B+
28 西北政法大學 B+
29 中央財經(jīng)大學 B
30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B
31 大連海事大學 B
32 黑龍江大學 B
33 同濟大學 B
34 上海財經(jīng)大學 B
35 安徽大學 B
36 江西財經(jīng)大學 B
37 中國海洋大學 B
38 鄭州大學 B
39 湖南大學 B
40 湖南師范大學 B
41 海南大學 B
42 西南財經(jīng)大學 B
43 煙臺大學 B
44 中央民族大學 B-
45 浙江工商大學 B-
46 福州大學 B-
47 河南大學 B-
48 華中科技大學 B-
49 暨南大學 B-
50 華南理工大學 B-
51 深圳大學 B-
52 廣東財經(jīng)大學 B-
53 云南大學 B-
54 西安交通大學 B-
55 蘭州大學 B-
56 甘肅政法學院 B-
57 上海政法學院 B-
58 北京理工大學 C+
59 北京外國語大學 C+
60 河北大學 C+
61 山西大學 C+
62 內蒙古大學 C+
63 上海海事大學 C+
64 上海對外經(jīng)貿(mào)大學 C+
65 上海大學 C+
66 華僑大學 C+
67 華中師范大學 C+
68 貴州大學 C+
69 新疆大學 C+
70 廣州大學 C+
71 寧波大學 C+
72 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 C+
73 北京交通大學 C
74 首都師范大學 C
75 天津師范大學 C
76 山西財經(jīng)大學 C
77 沈陽師范大學 C
78 東北財經(jīng)大學 C
79 華東理工大學 C
80 河海大學 C
81 福建師范大學 C
82 河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C
83 中南民族大學 C
84 西南民族大學 C
85 昆明理工大學 C
86 揚州大學 C
87 河北經(jīng)貿(mào)大學 C
88 北方工業(yè)大學 C-
89 北京工商大學 C-
90 華北電力大學 C-
91 上海師范大學 C-
92 南京財經(jīng)大學 C-
93 杭州師范大學 C-
94 安徽財經(jīng)大學 C-
95 武漢理工大學 C-
96 華南師范大學 C-
97 廣西大學 C-
98 廣西師范大學 C-
99 青島大學 C-
100 浙江財經(jīng)大學 C-

年份 報考數(shù) 錄取數(shù) 推免數(shù) 報錄比
2015 188 27 10 6.96
2014 188 25 8 7.52
2013 228 29 12 7.86 

    ?個人簡介
  張素華,女,1976年生,湖北宜昌人。2004年至今,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現(xiàn)為法學院教授。

  ?教育背景
  1994年至1998年武漢大學法學院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1998年至2001年武漢大學法學院學習,獲得碩士學位;
  2001年至2004年武漢大學法學院學習,獲得博士學位

  ?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期刊研究會理事
  《法學評論》民商法編輯
  湖北省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武漢大學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秘書

  ?代表性論文
  1、《論國資委法律地位的再定位》,求索,2009/12;
  2、《我國城市土地儲備制度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學術界,2009/12;
  3、《債的起源及其本質》,珞珈法學論壇,2008/12。
  4、《房屋強制拆遷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法學評論2012年第3期。

  ?代表性著作
  1、《網(wǎng)絡銀行風險監(jiān)管法律問題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
  2、《網(wǎng)絡金融法原理與國際規(guī)則》(第三作者),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
  3、《中國物權法100問》,人民法學院出版社,2007。
  4《請求權與債權的關系及請求權體系的重構——以債法總則的存廢為中心》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版
   ?個人簡介
  陳本寒,教授,男,1963年生。1985至1988年,畢業(yè)留校任教,任助教;1991至1996年,任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講師;1997晉升為副教授,1998年遴選為民商法專業(yè)碩士生導師;2003年晉升為教授,2004年遴選為民商法專業(yè)博士生導師。

  ?教育背景
  本科1981-1985年,畢業(yè)于武漢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碩士1988-1991年,畢業(yè)于武漢大學民商法專業(yè),獲法學碩士學位
  博士1995-2001年,畢業(yè)于武漢大學國際私法專業(yè),獲法學博士學位

  ?研究領域
  民法?物權法和商法

  ?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理事、湖北省法學會理事、湖北省民法研究會副會長、武漢市法學會理事

  ?代表性論文
  1、《動物法律地位之探討》,中國法學,2002第6期;
  2、《動產(chǎn)抵押制度的再思考》,中國法學,2003第2期;
  3、《優(yōu)先權的立法定位》,中國法學,2005第4期
  4、《財團抵押、浮動抵押與我國企業(yè)擔保制度的完善》,現(xiàn)代法學,1998年第4期;
  5、《一般債權質押問題之探討》,法學評論,2006年第4期;
  6、新類型擔保的法律定位,載《清華法學》2014年第2期;
  7、我國《物權法》上權利質權公示方法之檢討,載《法學》2014年第8期。

  ?代表性著作
  1、《擔保物權法比較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
  2、《擔保法通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8;
  3、《物權法》(第二版),復旦大學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
  4、《商法新論》(第二版),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年10月出版。

  ?榮譽獎項
  《擔保物權法比較研究》獲中國法學會優(yōu)秀科研成果一等獎和司法部第二屆全國優(yōu)秀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三等獎    ?個人簡介
  鄧社民,副教授,男,漢族,1969年生,甘肅正寧縣人。1991年至1995年在甘肅省隴東學院任教,1998年至2000年在原武漢水利電力大學政法系工作,2000年至今在武漢大學法學院從事民商法教學與研究。

  ?教育背景
  1987年至1991年,西北師范大學,法學學士學位;
  1995年至1998年,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學位;
  2003年至2008年,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

  ?研究領域
  民商法,知識產(chǎn)權法。

  ?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會知識產(chǎn)權研究會理事;湖北省民商法學研究會理事。

  ?代表性論文
  1、商業(yè)秘密概念初探,《知識產(chǎn)權》,2002/2;
  2、自然人破產(chǎn)能力的法理基礎和現(xiàn)實選擇,《武漢大學學報》,2007/6;
  3、數(shù)字環(huán)境下著作權合理使用與侵權的法律邊界,《法學論壇》,2006/6.

  ?代表性著作
  《知識產(chǎn)權法》(參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9月。

  ?榮譽獎項
  《商業(yè)秘密概念初探》獲武漢市科協(xié)、人事局、科技局優(yōu)秀論文獎,2003年12月。    ?個人簡介
  余立力,男,1974年生。2003年至今在武漢大學法學院執(zhí)教,期間2003年7月至2004年3月任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助教,2004年3月至2009年11月任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講師,現(xiàn)為法學院副教授。

  ?教育背景
  1993·9至1997·7武漢大學法學院經(jīng)濟法本科
  1997·9至2000·7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碩士研究生
  2000·9至2003·7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研究領域
  民法總論、婚姻家庭法

  ?代表性論文
  1、《保險人代位求償權基礎理論重構》,法學評論,獨著,2008;
  2、《論一般保證期間的性質》,武漢大學學報(社科版),獨著,2007;
  3、《論信賴利益損害的民法救濟》,現(xiàn)代法學,獨著,2006。

  ?代表性著作
  1、《信賴利益新論》,武漢大學出版社,獨著,2009;
  2、《民法典專題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參編,2004。

  ?榮譽獎項
  武漢市法學會第六次優(yōu)秀成果獎二等獎,2005 專業(yè)名稱:民商法學     專業(yè)代碼:030105     門類/類別:法學     學科/類別:法學

開設專業(yè)院校:

北京師范大學 中央財經(jīng)大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方工業(yè)大學 北京工商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中國科學院大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師范大學 天津商業(yè)大學 河北經(jīng)貿(mào)大學 河北大學 河北師范大學 中央司法警官學院 山西大學 東北財經(jīng)大學 沈陽師范大學 遼寧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沈陽工業(yè)大學 延邊大學 吉林財經(jīng)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長春工業(yè)大學 吉林大學 哈爾濱商業(yè)大學 黑龍江大學 上海政法學院 上海社會科學院 上海海事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財經(jīng)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對外經(jīng)貿(mào)大學 揚州大學 河海大學 蘇州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南京工業(yè)大學 南京財經(jīng)大學 南京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寧波大學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大學 杭州師范大學 浙江師范大學 安徽大學 安徽財經(jīng)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福建師范大學 廈門大學 江西財經(jīng)大學 江西理工大學 華東交通大學 山東財經(jīng)大學 煙臺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河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鄭州大學 河南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武漢工程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湖南工業(yè)大學 中南大學 湘潭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東財經(jīng)大學 中山大學 暨南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廣西大學 海南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 西南民族大學 四川大學 西南財經(jīng)大學 貴州師范大學 貴州民族大學 云南民族大學 云南財經(jīng)大學 云南大學 西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陜西師范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 蘭州大學 甘肅政法學院 青海民族大學 寧夏大學 新疆師范大學 新疆大學

專業(yè)解析:

(一)學科簡介
民商法學是研究民商法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的法學二級學科,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為研究對象的科學。它主要包括民法學、商事法學、知識產(chǎn)權法學、婚姻家庭法學、勞動法學和社會保障法學。它是一門具有悠久歷史、最富于學理性和實踐性的實用法學,是保障公民民事權利,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的基礎性法律,在發(fā)展民主、保障人權、繁榮經(jīng)濟、促進社會進步中占有重要地位,起著巨大作用。民商法學通過對民商法理論和各種民事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為我國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師實務提供法律理論指導,為改革開放、現(xiàn)代化建設、法制國家建設實踐服務。
(二)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需要,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和法律實務能力的法學專門人才。具體要求是:掌握比較扎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熟悉我國民商事立法體系;較為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能閱讀本專業(yè)的外文資料;掌握解釋適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獨立分析、處理民商事案件的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民商法理論研究、教學、立法、司法和法律實務工作。
(三)研究方向
各招生單位研究方向和考試科目不同,在此以社科院研究生院為例:
01親屬法
02物權法、合同法
03民法總論、物權法
04民法總論
(四)考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1英語一或203日語③612法理學④820民法學

此專業(yè)大學排名:

0301 法學
本一級學科中,全國具有“博士授權”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參評38 所;部分具有“碩士授權”的高校 也參加了評估;參評高校共計 144 所(注:評估結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學校代碼排列)。
序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評選結果
1 10002 中國人民大學 A+
2 10053 中國政法大學 A+
3 10001 北京大學 A
4 10003 清華大學 A
5 10276 華東政法大學 A
6 10486 武漢大學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學 A
8 10036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A-
9 10183 吉林大學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學 A-
11 10284 南京大學 A-
12 10335 浙江大學 A-
13 10384 廈門大學 A-
14 10520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A-
15 10611 重慶大學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學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B+
18 10027 北京師范大學 B+
19 10055 南開大學 B+
20 10140 遼寧大學 B+
21 10246 復旦大學 B+
22 10285 蘇州大學 B+
23 10319 南京師范大學 B+
24 10422 山東大學 B+
25 10530 湘潭大學 B+
26 10533 中南大學 B+
27 10558 中山大學 B+
28 10610 四川大學 B+
29 10034 中央財經(jīng)大學 B
30 10041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B
31 10151 大連海事大學 B
32 10212 黑龍江大學 B
33 10247 同濟大學 B
34 10272 上海財經(jīng)大學 B
35 10357 安徽大學 B
36 10421 江西財經(jīng)大學 B
37 10423 中國海洋大學 B
38 10459 鄭州大學 B
39 10532 湖南大學 B
40 10542 湖南師范大學 B
41 10589 海南大學 B
42 10651 西南財經(jīng)大學 B
43 11066 煙臺大學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學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學 B-
46 10386 福州大學 B-
47 10475 河南大學 B-
48 10487 華中科技大學 B-
49 10559 暨南大學 B-
50 10561 華南理工大學 B-
51 10590 深圳大學 B-
52 10592 廣東財經(jīng)大學 B-
53 10673 云南大學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學 B-
55 10730 蘭州大學 B-
56 11406 甘肅政法學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學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學 C+
59 10030 北京外國語大學 C+
60 10075 河北大學 C+
61 10108 山西大學 C+
62 10126 內蒙古大學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學 C+
64 10273 上海對外經(jīng)貿(mào)大學 C+
65 10280 上海大學 C+
66 10385 華僑大學 C+
67 10511 華中師范大學 C+
68 10657 貴州大學 C+
69 10755 新疆大學 C+
70 11078 廣州大學 C+
71 11646 寧波大學 C+
72 11846 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學 C
74 10028 首都師范大學 C
75 10065 天津師范大學 C
76 10125 山西財經(jīng)大學 C
77 10166 沈陽師范大學 C
78 10173 東北財經(jīng)大學 C
79 10251 華東理工大學 C
80 10294 河海大學 C
81 10394 福建師范大學 C
82 10484 河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學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學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學 C
86 11117 揚州大學 C
87 11832 河北經(jīng)貿(mào)大學 C
88 10009 北方工業(yè)大學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學 C-
90 10079 華北電力大學 C-
91 10270 上海師范大學 C-
92 10327 南京財經(jīng)大學 C-
93 10346 杭州師范大學 C-
94 10378 安徽財經(jīng)大學 C-
95 10497 武漢理工大學 C-
96 10574 華南師范大學 C-
97 10593 廣西大學 C-
98 10602 廣西師范大學 C-
99 11065 青島大學 C-
100 11482 浙江財經(jīng)大學 C-
 
 
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2017年)0301 法學排名:
本一級學科中,全國具有“博士授權”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參評38 所;部分具有“碩士授權”的高校 也參加了評估;參評高校共計 144 所(注:評估結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學校代碼排列)。
序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評選結果
1 10002 中國人民大學 A+
2 10053 中國政法大學 A+
3 10001 北京大學 A
4 10003 清華大學 A
5 10276 華東政法大學 A
6 10486 武漢大學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學 A
8 10036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A-
9 10183 吉林大學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學 A-
11 10284 南京大學 A-
12 10335 浙江大學 A-
13 10384 廈門大學 A-
14 10520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A-
15 10611 重慶大學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學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B+
18 10027 北京師范大學 B+
19 10055 南開大學 B+
20 10140 遼寧大學 B+
21 10246 復旦大學 B+
22 10285 蘇州大學 B+
23 10319 南京師范大學 B+
24 10422 山東大學 B+
25 10530 湘潭大學 B+
26 10533 中南大學 B+
27 10558 中山大學 B+
28 10610 四川大學 B+
29 10034 中央財經(jīng)大學 B
30 10041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B
31 10151 大連海事大學 B
32 10212 黑龍江大學 B
33 10247 同濟大學 B
34 10272 上海財經(jīng)大學 B
35 10357 安徽大學 B
36 10421 江西財經(jīng)大學 B
37 10423 中國海洋大學 B
38 10459 鄭州大學 B
39 10532 湖南大學 B
40 10542 湖南師范大學 B
41 10589 海南大學 B
42 10651 西南財經(jīng)大學 B
43 11066 煙臺大學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學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學 B-
46 10386 福州大學 B-
47 10475 河南大學 B-
48 10487 華中科技大學 B-
49 10559 暨南大學 B-
50 10561 華南理工大學 B-
51 10590 深圳大學 B-
52 10592 廣東財經(jīng)大學 B-
53 10673 云南大學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學 B-
55 10730 蘭州大學 B-
56 11406 甘肅政法學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學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學 C+
59 10030 北京外國語大學 C+
60 10075 河北大學 C+
61 10108 山西大學 C+
62 10126 內蒙古大學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學 C+
64 10273 上海對外經(jīng)貿(mào)大學 C+
65 10280 上海大學 C+
66 10385 華僑大學 C+
67 10511 華中師范大學 C+
68 10657 貴州大學 C+
69 10755 新疆大學 C+
70 11078 廣州大學 C+
71 11646 寧波大學 C+
72 11846 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學 C
74 10028 首都師范大學 C
75 10065 天津師范大學 C
76 10125 山西財經(jīng)大學 C
77 10166 沈陽師范大學 C
78 10173 東北財經(jīng)大學 C
79 10251 華東理工大學 C
80 10294 河海大學 C
81 10394 福建師范大學 C
82 10484 河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學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學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學 C
86 11117 揚州大學 C
87 11832 河北經(jīng)貿(mào)大學 C
88 10009 北方工業(yè)大學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學 C-
90 10079 華北電力大學 C-
91 10270 上海師范大學 C-
92 10327 南京財經(jīng)大學 C-
93 10346 杭州師范大學 C-
94 10378 安徽財經(jīng)大學 C-
95 10497 武漢理工大學 C-
96 10574 華南師范大學 C-
97 10593 廣西大學 C-
98 10602 廣西師范大學 C-
99 11065 青島大學 C-
100 11482 浙江財經(jīng)大學 C-
數(shù)據(jù)來源: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

2007年民商法學專業(yè)全國排名
排名 學校名稱 等級 排名 學校名稱 等級 排名 學校名稱 等級
1 中國人民大學 A+ 8 黑龍江大學 A 15 華中師范大學 A
2 中國政法大學 A+ 9 山東大學 A 16 四川大學 A
3 西南政法大學 A+ 10 復旦大學 A 17 上海海事大學 A
4 吉林大學 A+ 11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A 18 華東政法大學 A
5 武漢大學 A+ 12 清華大學 A 19 重慶大學 A
6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A 13 寧波大學 A 20 暨南大學 A
7 北京大學 A 14 廈門大學 A      
 
B+等(30個):西北政法學院、沈陽師范大學、鄭州大學、湖南師范大學、甘肅政法學院、北京科技大學、煙臺大學、湖南大學、西南大學、中山大學、廣東商學院、北京工商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延邊大學、安徽財經(jīng)大學、揚州大學、中南大學、南昌大學、華南師范大學、青海民族學院、山西大學、江西財經(jīng)大學、大連海事大學、上海大學、河北大學、長春工業(yè)大學、南京大學、南開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
 
 
B等(30個):福建師范大學、山東經(jīng)濟學院、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上海對外貿(mào)易學院、西南財經(jīng)大學、天津商業(yè)大學、同濟大學、河南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蘭州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海南大學、西北大學、上海財經(jīng)大學、河北經(jīng)貿(mào)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北方工業(yè)大學、云南大學、浙江工商大學、內蒙古大學、安徽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東北財經(jīng)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中央財經(jīng)大學、河海大學、哈爾濱商業(yè)大學、華僑大學、長春稅務學院
 
 
C等(20個):名單略

    2015-2016年民商法學專業(yè)全國排名
排 名
學校名稱
星 級
開此專業(yè)學校數(shù)
1 中國政法大學 5★ 147
2 西南政法大學 5★ 147
3 中國人民大學 5★ 147
4 北京大學 5★ 147
5 華東政法大學 5★ 147
6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5★ 147
7 武漢大學 5★ 147
8 吉林大學 5★ 147
9 清華大學 4★ 147
10 鄭州大學 4★ 147
11 復旦大學 4★ 147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4★ 147
13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4★ 147
14 上海交通大學 4★ 147
15 廈門大學 4★ 147
16 湘潭大學 4★ 147
17 大連海事大學 4★ 147
18 重慶大學 4★ 147
19 黑龍江大學 4★ 147
20 西南財經(jīng)大學 4★ 147

民商法學研究生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1英語一或203日語③612法理學④820民法學
 
民商法學考研參考書:
701法學綜合一:
法理學(40分):法理學導論。
憲法學(40分):中國憲法。
國際法學(40分):國際經(jīng)濟法(國際貿(mào)易法[含WTO]、國際投資法、國際技術轉讓、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國際公法(國際公法基本理論);國際私法(國際私法理論與制度、法律適用、國際民事訴訟、國際商事仲裁)。
行政法學(30分):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801法學綜合二:
民法學(50分):民法總論、物權法、債法總論、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繼承法;
刑法學(50分):刑法學;
刑事訴訟法學(25分):刑事訴訟法學(含刑事證據(jù));
民事訴訟法學(25分):中國民事訴訟法。
 
民商法學專業(yè)研究生就業(yè):
就業(yè)方向非常廣泛,做警官、檢察官、法官、行政機關公務員;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務;做律師;到高校做法學教師;到研究所做法學研究者都是不錯的選擇。同時,它還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學生在充分學好本專業(yè)理論知識的情況下,還要深入生活,參加各種實踐活動,如到公、檢、法機關以及律師事務所等實習,學習實務操作,獲得一些經(jīng)驗,并檢驗理論知識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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