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島理工大學商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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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島理工大學商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依據《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一、基本原則
(一)加強安全保障。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三)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堅持客觀評價。合理設計復試內容,統(tǒng)一標準,客觀評價,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六)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領導
(一)組織機構
1、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簡稱工作小組)。成立學院院長、學院總支書記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副書記、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分管學科工作的副院長、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和學科(專業(yè))帶頭人等組成。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學院總支書記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任副組長。
2、學院按照學校要求,根據復試學科專業(yè)及復試人數(shù),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每個復試小組由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風過硬的校(院)學術委員會成員、研究生導師、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優(yōu)秀教師組成。每個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復試小組成員(參加評分)和2名秘書(不參加評分)組成,其中:1名秘書負責以錄像的形式記錄復試過程,以錄音和錄屏形式記錄復試內容,特別是復試教師所提問題和學生答題內容(以備核查);1名秘書負責設備調試、組織、考生身份比對驗證和現(xiàn)場應急處理等工作。
復試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均按考生復試答卷保存要求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二)機構職責
1、各組織機構工作職責見附件1《青島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組織機構工作職責》。
2、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guī)范見附件2《青島理工大學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guī)范》。
3、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基本規(guī)范見附件3《青島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基本規(guī)范》。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一)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國家統(tǒng)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培養(yǎng)質量堅持同一要求,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畢業(yè)時,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yè)證書,即選擇非全日制研究生學習,畢業(yè)所獲得的畢業(yè)證書中會標注“非全日制”字樣。根據國家招生管理規(guī)定,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
(二)由教育部、中共中央組織部、人社部、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等五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yè)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就業(yè)機會,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及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要根據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條件,對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yè)機會,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戶條件,精簡落戶憑證,簡化辦理手續(xù),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戶機會。
(三)非全日制的具體上課方式
由考生在復試時根據所在培養(yǎng)學院的要求進行選擇,由培養(yǎng)學院審核確定:
1、脫產上課:與全日制研究生一起脫產學習,完成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學習要求。
2、非脫產上課:根據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要求和培養(yǎng)學院安排的上課時間和學習方式選擇合適時間完成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學習要求。
考生在錄取數(shù)據上報教育部后及學習期間不得更改“學習方式”。
(四)全日制研究生可參加國家及學校研究生獎助學金評選;按國家規(guī)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參加國家獎助學金評選。
(五)學校為全日制研究生和“上課方式”為脫產學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
(六)各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及第一批次調劑擬錄取名額
專業(yè)代碼 | 學科專業(yè)名稱 | 學習方式 | 招生計劃 | 實際計劃 | 第一批次調劑擬錄取名額 |
120200 | 工商管理 | 全日制 | 17 | 17 | 16 |
020200 | 應用經濟學 | 全日制 | 12 | 12 | 12 |
025600 | 資產評估 | 全日制 | 10 | 10 | 10 |
125300 | 會計 | 全日制 | 25 | 28 | 0 |
會計 | 非全日制 | 30 | 35 | 0 | |
小計 | 94 | 102 | 38 |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執(zhí)行相同的復試程序。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必須滿足《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及《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各學科專業(yè)一志愿考生參加第一批次復試成績要求
商學院 | 專業(yè)代碼 | 學科專業(yè)名稱 | 招生計劃 | 復試控制分數(shù)線(總分) |
120200 | 工商管理 | 17 | 341 | |
020200 | 應用經濟學 | 12 | 348 | |
025600 | 資產評估 | 10 | 348 | |
125300 | 會計(全日制、非全日制) | 63 | 195 | |
備注: (1)工商管理、應用經濟學、資產評估專業(yè)執(zhí)行150%復試差額比例。 (2)會計碩士專業(yè)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執(zhí)行相同的復試初試成績和其他學術要求,執(zhí)行140%復試差額比例。 |
調劑考生參加不同復試批次的復試成績要求以不同調劑復試批次的調劑公告為準。
調劑復試采用差額復試,工商管理、應用經濟學、資產評估專業(yè)學位執(zhí)行200%復試差額比例,會計專業(yè)學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執(zhí)行150%復試差額比例。按比例劃定分數(shù)線后總分相同者同時進入復試范圍,若符合調劑申請條件考生上線人數(shù)未達到計劃招生差額人數(shù)的專業(yè),按照實際申請人數(shù)確定。
接受調劑專業(yè)要求:調入工商管理、應用經濟學、資產評估專業(yè)調劑考生,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應與調入專業(yè)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統(tǒng)考科目應相同。會計專業(yè)學位限定接受報考專業(yè)相同的調劑考生。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復試資格
復試前,學院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shù)據比對)等措施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籍學歷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嚴防替考,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一律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忌柙谝?guī)定時間內,按照《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指南》完成相關資料上傳提交,具體要求如下: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按要求提供除有效身份證、初試準考證、成績單外還須提供:①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②非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③以退役大學生士兵身份報考的還須提供《退出現(xiàn)役證》和《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④新生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準考證、成績單等)。⑤同等學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簡章要求提供相關材料。⑥《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和用于身份識別的考生手持身份證照片。⑦《青島理工大學碩士生復試思想政治、心理鑒定表》。
考生須通過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上傳應提交的所有材料掃描件(或pdf文檔),并確保清晰、準確無誤。
最終被錄取的考生,以上所有材料原件需妥善保存好,入學后3個月內,根據教育部和我校當年招生簡章的要求,學校將組織學院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后,由復查人和工作小組負責人在復查登記表上共同簽字確認后存檔。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fā)現(xiàn),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2、加分資格
符合國家加分政策考生,須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同時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對應學院提交加分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逾期學校將不予受理。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各學院獨立對考生身份和加分項目審核,經雙方核對無誤后方可加上對應的分數(shù)。
(三)復試方式與內容
1、復試方式
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執(zhí)行相同的復試程序。復試方式采取“一平臺”、“雙機位”網絡遠程復試方式。軟件平臺采用釘釘軟件平臺,備用平臺騰訊會議。
遠程復試考場規(guī)則見附件4《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guī)則》。
2、復試內容
(1)筆試考試:專業(yè)課、思想政治理論,同等學力加試。每門滿分100分。
專業(yè)課筆試:考試科目以《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為準,考試形式采用與面試混合進行筆試方式,筆試時間為不少于20分鐘,滿分100分, 會計(專業(yè)學位)專業(yè)課筆試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40%,其它學科(專業(yè))占復試總成績的50%。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會計(專業(yè)學位)考生在復試中進行思想政治理論筆試,考試形式采用與面試混合進行筆試方式,筆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滿分100分,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10%。
同等學力加試:參加復試的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以當年招生專業(yè)目錄為準),考試形式采用與面試混合進行筆試方式。每門課程筆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以不低于60分為合格,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對于考核評定為“不合格”考生,學校將不予錄取。
(2)專業(yè)綜合面試:每生測試考核時間不少于15分鐘,滿分100分,占復試總成績的35%。專業(yè)綜合面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專業(yè)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考核考生的專業(yè)能力:考生既往學業(yè)和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②考核考生的專業(yè)綜合素質:專業(yè)知識結構、多學科知識素質(含人文素養(yǎng))、相關技能或能力的證明材料(如學習、科研、競賽、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材料情況)。
(3)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本測試主要考核考生實際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面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占復試成績15%。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不合格,學校將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與心理素質考核:根據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學校將對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品德和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學習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心理健康情況等方面,以面試方式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考核結果以合格、不合格計。對于考核評定為“不合格”考生,學校將不予錄取。
3、復試具體要求
(1)每個復試小組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辦事公正、作風過硬的校(院)學術委員會成員、研究生導師、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優(yōu)秀教師組成。
(2)三隨機原則: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題。
(3)專業(yè)復試小組負責專業(yè)課筆試和專業(yè)綜合面試,及加試環(huán)節(jié),并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
(4)政治理論及外語復試小組負責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思想政治與心理素質考核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由學院組織專職思政教師完成思想政治理論筆試。
心理素質考核測試:考生登錄網站http://www.xjkjzg.cn:8080/occc進行測試(用戶名和 密碼另行通知)。本次測試為考生特點測試,選項無對錯之分,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即可。請各位考試按時完成測試,逾期不測的,后果自負。具體流程見附件《2021年研究生復試心理測試通知》。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配備兩名具備較高的英語聽說能力或有海外學習交流經歷的教師。英語聽說能力測試,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外語聽說能力測試試題,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應試題目,并按時更換試題。
(5)專業(yè)綜合面試評分成績按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后取其他成績平均分的方法計算,滿分100分;其它按照成員評分均值計算,滿分均為100分。
(6)復試、評分、成績登錄統(tǒng)計等工作全程須錄音、錄像、密封并由復試小組組長、工作小組組長簽字,在第一時間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研究生處處長、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人員簽字密封后保存于學校保密室,任何人不得改動,并妥善保存?zhèn)洳橹寥雽W后半年。
(四)網絡復試的實施
1、復試流程
(1)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資審資料和誠信考試承諾書。
(2)請在主機位和輔助機位設備分別下載釘釘軟件、安裝注冊(下載地址:https://www.dingtalk.com/),自行熟悉操作方法,提前準備考試環(huán)境(要求見《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指南》)。
(3)考試當天在準備好的考試環(huán)境中,保持釘釘在線。調試好設備(電量充足、網絡暢通等),提前進入系統(tǒng)。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保持面部清晰可見,頭發(fā)不能遮擋耳朵,不能戴耳飾,復試全程禁止使用耳機;全程視線不離開屏幕。
(4)考生聽到釘釘復試系統(tǒng)呼叫即刻應答進入備考間,校驗身份,宣誓承諾誠信考試,用手機環(huán)掃所在環(huán)境,請工作人員確認符合要求,準備進場。
(5)進入考場再次核對身份和環(huán)境,方可進行考試,無論是筆試還是面試,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一律不可以離開攝像范圍。
●網絡遠程復試時中途離場的,原則上面試成績計0分。
●網絡遠程復試時出現(xiàn)軟件故障的,應立即切換到備用軟件;若備用軟件仍不能正常工作,原則上面試成績計0分。
●網絡遠程復試時網絡故障
■出現(xiàn)網絡中斷時,考生應立即主動與考務人員聯(lián)系并說明情況,中斷2分鐘內無法聯(lián)系考生的(以考場端錄像為準),面試成績計0分。
■超出2分鐘并在5分鐘(含)內解決,重新進入復試,但須重新抽取本環(huán)節(jié)試題;超出5分鐘,將暫??忌鷱驮?。
■網絡中斷時面試時間計時不暫停。
(6)需要提交考試材料的,按照規(guī)定時間提交。
2、復試時間
學院復試應于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具體時間以研究生處網站公布為準,并及時關注學院網站信息。
3、復試紀律及免責
(1)保證如實、準確提交各項材料。如弄虛作假,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tǒng)一安排, 接受復試老師的管理、監(jiān)督和檢查。
(3)嚴禁考生弄虛作假及替考作弊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3年內禁止報考我校,違規(guī)記錄同時通報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試機構。
(4)考生需將五官清楚顯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復試期間不得戴帽子、墨鏡、口罩等,以保證身份確認及復試全程實時監(jiān)控。
(5)復試過程中不得使用美顏及濾鏡,本人全程出鏡,不得中途離開座位,無關人員不得在考試區(qū)域內出現(xiàn),否則視為違紀。
(6)復試過程中嚴禁考生對復試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嚴禁將復試相關資料上傳網絡或提供給相關培訓機構, 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并且,此種未經允許獲得的影音材料不得作為申訴依據,考生申訴時應以考場端的錄像、錄音資料為依據。
(7)學院盡最大努力保障考場端的軟件及網絡通暢,也盡可能地協(xié)助考生完成考試,如果考試期間出現(xiàn)非考場端的原因意外,導致考生沒有復試成績的屬于不可抗力因素,學校和學院不承擔相關責任。
(五)體檢
體檢要求以學?!肚鄭u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為準。
五、調劑
商學院調劑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根據《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工作辦法》進行實施。
六、錄取
(一)總成績的核算方式
錄取總成績是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
總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折合初試成績(滿分100分)×60%+復試成績(滿分100分)×40%;
其中:
1、折合初試成績=(初試成績/初試成績總分滿分)×100分。
2、復試成績(會計專業(yè)碩士除外)=專業(yè)課筆試成績(滿分100分)×50%+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35%+外語聽說能力成績(滿分100分)×15%。
3、復試成績(會計專業(yè)碩士)=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滿分100分)×10%+專業(yè)課筆試成績(滿分100分)×40%+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35%+外語聽說能力成績(滿分100分)×15%。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5、復試合格但因差額不能錄取的考生,如申請調劑到有缺額的相近學科(專業(yè)),經考生申請、學院工作小組組長審核同意,可以最近一次復試總成績?yōu)闇蕝⒓愉浫∨琶?,無需再次復試。
(二)總成績的排名方式
1、考生總成績是按學院招生學科(專業(yè))分別排名。
2、會計碩士專業(yè)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
3、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各學科分別按不同復試批次的復試錄取成績排名。
4、參加同一學科專業(yè)(領域)同一復試批次(第一志愿復試和調劑復試不屬于同批次)的考生,按照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將不予錄?。?br style="list-style-type:none;" /> 1、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考核不合格。
2、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或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不合格(<60分)或加試科目不合格(<60分)。
3、有違背《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行為的、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他人替考、考試舞弊。
4、體檢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
(四)擬錄取名單確定
學校根據各學科(專業(yè))分配名額和各學科(專業(yè))參加復試考生的總成績排名,按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時,若總成績相同則按一志愿、復試成績、初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優(yōu)先考慮。
(五)非全日制擬錄取考生應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向擬錄取學院提交《青島理工大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就業(yè)合同(樣本)》,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六)學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所有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收到待錄取通知后6個小時內回復并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放棄的錄取資格名額,由學校從參加同一批次復試的候補錄取考生按遞補先后順序擬錄取。
七、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等工作禁令,嚴格審查考生復試錄取資格,建立健全過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規(guī)范、監(jiān)督有效的錄取工作機制,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實行招生考試責任追究制度,牢固樹立“有問題沒有發(fā)現(xiàn)是失職,發(fā)現(xiàn)問題沒有客觀匯報是瀆職”的觀念,對責任不落實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同時對相關領導進行問責。
1、學校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違規(guī)處理規(guī)定,進一步嚴肅研究生復試招生紀律,規(guī)范工作行為,保證每個環(huán)節(jié)責任到人,并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監(jiān)察部門將嚴肅查處違紀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1)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學校紀委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3)學校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guī)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
(4)學校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招生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5)對挑選二志愿校外調劑復試人選名單和復試錄取過程中不講原則、徇私舞弊的,學校將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人和責任學院的責任。學校將縮減責任學院研究生招生名額,取消相關責任人員的研究生導師資格。
(二)巡視督查制度
實行巡視督查制度。學校監(jiān)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選派專門人員隨機對復試面試現(xiàn)場和筆試考場進行監(jiān)察。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guī)事件,一律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公平、公正。
舉報受理電話及郵箱:
監(jiān)察部門電話:0532-85071099,Email:jiwei@qut.edu.cn。
研招辦電話: 0532-85071303,Email:yjshk@qut.edu.cn;
(三)信息公示制度
實行信息公開公示制度,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和各學院要嚴格按規(guī)定及時做好研究生招生各項信息(包括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等)公開公示工作,公示內容不得隨意變動,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重新公示。
(四)實行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與參加復試考生有直系親屬關系或利益相關的人員,不得參與復試有關的工作;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執(zhí)行學校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項保密規(guī)定。
(五)復議制度
考生認為學院招生錄取行為有違反規(guī)定的,可向學院提出異議或向學校提出申訴或舉報。對投訴和申訴反映的問題,學院將認真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對政策執(zhí)行存在異議的,學院將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訴人;屬于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舉報的,學院將上報學校檢查組,移交學校進行處理。
(六)我院招生復試政策與后期國家、學校有關文件發(fā)生沖突,以國家、學校文件為準。
(七)學院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王老師 辦公電話:0532-8687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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