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外國語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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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外國語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正文
四川外國語大學
2023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2〕3 號)、《關于做好 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 號)以及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關于做好我市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渝教招發(fā)〔2023〕4 號)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 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綜合評價提升招生質量原則。始終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 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 的重要依據。根據培養(yǎng)目標要求、學科專業(yè)特點,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突出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的考查。
(二)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和主辦責任,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監(jiān)督機制健全。在復試各個 環(huán)節(jié),嚴肅工作紀律,嚴格監(jiān)督管理,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 保公平公正。
(三)堅持以人為本優(yōu)化考生服務原則。提前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研究生院和招生學院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
平臺上發(fā)布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辦法、細則。通暢信息溝通渠 道,工作人員專人值守接聽電話、查看電子郵件,及時受理考生咨詢和反映問題。
二、組織機構
(一)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 2023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碩士研究生復 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制訂相關工作辦法,平穩(wěn)有序開 展復試工作。
(二)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紀檢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研究生院、黨政 辦公室、紀檢監(jiān)察室、黨委宣傳部、教務處、網絡信息中心、保 衛(wèi)處、后勤基建管理處和各招生學院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 在研究生院。
(三)各招生學院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各專業(yè)(方向)復試教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開展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復試教師根據要求組成復試小組實施復試考核。
三、復試分數線
(一)在滿足教育部公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前提下,各專業(yè)(方向)按考生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據招生計劃,明確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要求,科學確定復試分數線。統(tǒng)考招生計劃數(招生計劃數減去已錄取推免生數)
與復試考生人數比例一般不低于 1:1.2。復試分數線由研究生院公布,復試名單由招生學院公布。
(二)統(tǒng)考招生計劃數與上線人數比例低于1:1.2 的專業(yè)(方向),執(zhí)行國家基本分數線要求,不再另劃復試分數線。
(三)一志愿復試結束后,需要接收調劑的專業(yè)(方向)根據調劑名額情況劃定調劑復試分數線。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按各專業(yè)(方向)國家復試基本分數線總分線降低 50 分,單科目線降低 5 分劃定復試分數線。
(五)符合教育部《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的考生,享受初試總分加分政策。
1.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
2.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 10 分。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 初試加分政策。
3.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 稱職以上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 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 2 項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加分項目將根據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及名單核實考生加分資格,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后的成績仍需達到所報考專業(yè)(方向)的復試分數線,方能取得復試資格。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加分情況將在復試名單中進行公示。
(六)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是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七)我校不寄發(fā)紙質復試通知書,請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及時登錄各招生學院官網查詢復試具體安排,并根據相關要求做 好復試準備,按時參加復試。
四、復試方式
我校所有專業(yè)(方向)均采取現場復試方式開展復試錄取工作。“專業(yè)測試”科目的復試內容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綜合面試” “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科目的復試內容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五、復試時間安排
我校按一志愿考生復試和調劑考生復試兩個階段組織招生 復試錄取工作。一志愿考生復試安排在 3 月 25 日至 4 月 2 日內
進行,調劑考生復試安排在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內進行。各專業(yè)具體復試時間由招生學院確定并公布,考生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時 間參加復試。
六、復試基本程序
(一)考生報到與資格審查
考生報到與資格審查由招生學院組織,考生須按要求攜帶審核材料按時報到。未按時報到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非應屆生: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大學階段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鮮章)、畢業(yè)證書。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大學階段成績單、畢業(yè)證書復印件各一份。在中國大陸地區(qū)以外 取得學歷/學位者,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 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屆生: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大學階段成績單(須加蓋教 務部門鮮章)、學生證(照片頁和個人信息頁)。同時提交本人身 份證、大學階段成績單、學生證復印件各一份。
未通過學信網學籍學歷驗證的考生還需提交學信網下載的
《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非應屆生)。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 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二)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均須進行體檢,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我校醫(yī)院參加體檢。
(三)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每位考生須在復試前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認提交材
料真實有效、復試全程恪守誠信。
我校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考試招生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復試、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四)嚴格按要求參加復試
考生須嚴格按各招生學院要求參加復試。具體要求詳見研究生院發(fā)布的考場規(guī)則、考生參加復試的行為規(guī)范等。
七、復試內容及復試成績
復試內容分為專業(yè)測試、綜合面試、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公共管理碩士、審計碩士) 等。
(一)專業(yè)測試。采取現場筆試方式進行,專業(yè)測試滿分值100 分,考試時間 120 分鐘。
(二)綜合面試。采取現場面試方式進行,綜合面試滿分值100 分。各復試教師側重不同方面提問,與考生互動交流。各復試教師現場給分,成績取平均分。每位考生考試時間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
(三)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采取現場面試方式進行,滿分 值 10 分。
(四)同等學力加試。采取現場筆試方式進行,須加試 2 門
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科目滿分為 100 分,考試
時間 120 分鐘,考試成績不單獨計入考生復試總成績。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進行加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 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不進行加試。
(五)公共管理碩士、審計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采取現場筆試方式進行,思想政治理論滿分值 100 分,考試時間 120 分鐘。
(六)復試總成績計算??忌鷱驮嚳偝煽儯ü补芾泶T士、審計碩士除外)為專業(yè)測試、綜合面試、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成績之和,滿分值為 210 分;公共管理碩士、審計碩士考生復試總成績?yōu)閷I(yè)測試、綜合面試、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思想政治理論成績之和,滿分值 310 分。
(七)復試不合格情況??忌魪驮噷I(yè)測試、綜合面試、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中任何一門科目成績低于 60
分,或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成績低于 6 分,即視為復試不合格。
八、調劑復試
(一)研究生院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開放前公布我校調劑政策。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進 行。申請調劑考生所報考專業(yè)、考試科目及成績必須符合教育部和重慶市 2023 年招生文件中有關調劑的要求,并滿足我校劃定的調劑復試分數線。
(二)調劑考生資格審查、復試標準及程序等與一志愿考生保持一致。
九、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生考試總成績由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折合為百 分制后加權計算,保留兩位小數,滿分為 100 分,其中初試總成績權重為 60%,復試總成績權重為 40%。考生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十、錄取原則
(一)各專業(yè)(方向)區(qū)分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根據招生計劃依次錄取。如果同一專業(yè)(方向)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復試總成績排序錄取,如果復試總成績仍相同,按初試業(yè)務課總成績排序錄取。
(二)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計劃單列, 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根據招生計劃依次錄取。如果同一專業(yè)(方向)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復試總成績排序錄取, 如果復試總成績仍相同,按初試業(yè)務課總成績排序錄取。
(三)同等條件下,享受初試總分加分的考生優(yōu)先錄取。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br /> 1. 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復試資格審查未通過的;
2. 復試中發(fā)生違規(guī)違紀等行為的;
3. 復試成績確定為不合格的;
4.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5. 個人檔案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調取的;
6. 教育部規(guī)定的其他不予錄取條件的。
十一、復試費用
復試費用按 150 元/生收取,參加復試考生通過我校官網“網上收費服務管理系統(tǒng)”,在招生學院規(guī)定的時間內繳納。體檢費用按 90 元/生收取,體檢時向校醫(yī)院繳納。
十二、復試錄取的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監(jiān)督、巡視復試工作過程,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依據監(jiān)督執(zhí)紀工作要求,對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復試錄取期間,通過復試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堅決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三)實行信息公布或公示制度。復試分數線、復試錄取辦 法、復試結果等依據相關文件精神需公布或公示的,將及時在我 校研究生院官網和招生學院官網進行公布。
(四)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組進行復議。
(五)監(jiān)督投訴方式
紀檢監(jiān)察室監(jiān)督電話:023-65385224; 紀檢監(jiān)察室電子信箱:jwb@sisu.edu.cn。十三、其他
(一)入學后 3 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 取消學籍。
(二)如事后發(fā)現考生在復試過程中出現違規(guī)違紀行為,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學籍直至學歷學位。情 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有工作單位的考生,應提前處理好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所產生的相關問題。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單位原因, 造成不能參加復試或復試后不能被錄取的后果,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四)聯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3-65385296; 電子信箱: yzb@sisu.edu.cn。
四川外國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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